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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會理事長99學年度於週五下午不排課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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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受文者:社團法人台北市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中字第099340873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 貴屬教師擔任學校教師會理事長,請斟酌99學年度於週五下午不排課,俾辦理及參與相關活動、會議事宜乙案,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臺北市教師會99年6月14日北市教師昌字第09910125號函辦理。 二、該會99學年度相關會議將固定於週五下午辦理,請各校於授課時數不變原則下,斟酌配合調整於上述時間給予不排課之協助,俾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原則下,以公假方式出席處理該會會務相關事宜。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 副本:社團法人台北市教師會 |
相關附件一 | 下載「99學年度學校教師會理事長週五下午不排課I.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