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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會務秘書/王秀雯 公告日期:98/12/15 點閱人數: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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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教師返校問題,教育局92年之函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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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於11月27日假南港高工辦理『臺北市教師會南港、內湖分區教育座談會』
會議中多所學校代表針對教師寒暑假到校參加研習提出疑異。
關此問題,本會在92年即行文要求教育局說明,教育局亦於92年1月15日以北市教三字第09230246700號函回覆(如附件),原則上個別備課應遵重專業,時間地點由教師自行選擇,不局限於學校或某時某地。
至於團體性備課需經一定程序決議,非學校片面決定即可,亦即除非經過課發會決議通過,就不具全校強制性,也就是說,現在很多學校都會辦寒暑假備課之研習,如果未經課發會決議規定全校成員一定要出席,皆屬於鼓勵性質,因事未能出席的老師也無請假問題。
因「教師請假規則」規定,本會與教育局已就「未兼行政教師寒暑假期間應返校日數」召開10次協商會議,為堅持保障教師權益,至今未能達成共識,在本會尚未與教育局完成「寒暑假返校日數」相關協商之前,學校接獲之任何行政指導及逕行通過之返校日數決議,均屬無效。
相關附件一
下載「寒暑假返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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