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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會務秘書/王秀雯 公告日期:98/11/20 點閱人數: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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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教師會「個人會員」及「贊助會員」入會申請辦法
內容
臺北市教師會「個人會員」及「贊助會員」入會申請辦法
91年8月27日第五屆第十五次理事會訂定通過
95年9月8日第七屆第十六次理事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服務本市未成立學校教師會之教師,並維護其權益,特訂定本辦法。
二、符合前條目的之專任教師,填具申請表,並繳交入會費伍仟元及年費伍仟元,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個人會員除無本會章程第十條第一款之會務議決權及第二款本會各項職務之選舉權、罷免權,其他可享有的服務、福利與一般會員相同。
三、凡認同本會者,得填具申請表,並繳交入會費伍仟元及年費伍仟元,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成為本會「贊助會員」,並得享有一般會員之福利服務。
四、所屬學校成立教師會後,本會個人會員應移轉會籍,加入所屬學校教師會,以健全三級教師會發展。
五、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註:如欲加入「個人會員」、「贊助會員」請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步驟1、劃撥 $10,000劃撥帳號:18990163 抬頭:台北市教師會
步驟2、填寫入會申請表並註明是以「個人會員」或是「贊助會員」加入,將入會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聘書影印本(贊助會員免)、教師證影印本(贊助會員免)、在職證明及劃撥收據影本傳真至Fax:02-25946067。
申請「個人會員」如無聘書影印本及教師證影印本或經理事會審核後資格不符者,則自動轉成「贊助會員」。
相關附件一
下載「最新版--臺北市教師會「個人會員」及「贊助會員」入會申請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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