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發佈人:
辦公室主任/王秀雯
公告日期:
97/12/18
點閱人數:
1684
主題
【即時公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審議不適任教師作業原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內容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審議不適任教師作業原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有關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稚園)不適任教師案件需依教育部頒布之「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是認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相關資料如附件
相關附件一
下載「公文-審議不適任教師作業原則停止適用.doc」
相關附件二
下載「審議不適任教師作業原則停止適用-部頒應行注意事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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