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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辦公室主任/王秀雯 公告日期:97/12/18 點閱人數:1684
主題
【即時公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審議不適任教師作業原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內容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審議不適任教師作業原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有關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稚園)不適任教師案件需依教育部頒布之「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是認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相關資料如附件
相關附件一
下載「公文-審議不適任教師作業原則停止適用.doc」
相關附件二
下載「審議不適任教師作業原則停止適用-部頒應行注意事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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