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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函文】有關辦理「本市教師減班超額調動以不含教師兼主任員額處理」會議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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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教 師 會 函
受文者: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09月05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師莉字第097101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附件:
主旨:針對貴局97年8月7日北市教人字09736709400號函,有關辦理「本市教師減班超額調動以不含教師兼主任員額處理」之會議,請明確說明。 說明: 一、近日本會會員教師向本會反應,貴局於97年6月30日研商「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於辦理減班超額教師遷調作業之校內教師及主任員額得否分列會議」之決議,影響教師的工作權益甚鉅,請貴局說明該決議之意涵?參與會議討論及決議的成員是包含哪些人員及單位?其是否具教師之代表性? 二、又「教師法」、「國民教育法」及中央、地方相關法令之中,皆無將教師兼主任排除於教師身份之外的任何規定。貴局之決議,顯已逾越法律之授權,爰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1款「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之規範意旨,該決議已違反教師聘約之精神,應屬無效。建請慎思,勿製造教育現場行政與教學對立之現象,也免致日後之訴訟與糾紛。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會、本會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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