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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公文】建請教育局推動「多語文比賽計畫」,固定於上學期或下學期辦理,不應強制各校教師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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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 7 月 3 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師賢字第0951009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 貴局推動「多語文比賽計畫」,建請固定於上學期或下學期辦理,並不應強制各校教師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7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 二、本會肯定 貴局推動兒童多語文比賽的用心,對於貴局在提升本市兒童語文能力上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 三、然目前多語文比賽在推動中尚有些許改善空間,本會在第7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經由會員討論達成如下決議,如下: (一)希望 貴局將多語文比賽每年辦理的時間固定,以利學學生學習與老師的教學。 (二)但若以強制方式要求老師參加,恐有違推動多語文比賽在教育上的鼓勵意涵。 (三)為利學校將培訓學生的行程排入校內行事曆中,建請 貴局期程安排能在開學前,並提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 四、據本會了解,92學年度英語競賽在十月份,93學年度卻定在五月份,確實造成學校、教師的不便,本會建請 貴局予以調整並說明。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臺北市立各級學校、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會、本會自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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