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發佈人:秘書處主任/王秀雯 公告日期:95/6/14 點閱人數:1823
主題
重要公告-國語節數處理報告2
內容
各位老師:
以下公文乃針對近來國語文學習節數、教師授課時數...等困擾校園問題,要求教育局進行協商,在教育局未有善意回應之前,請各校教師會依有法律授權之「台北市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就相關問題與學校進行協商,謝謝。



社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教 師 會  函


地 址: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2樓
承 辦 人:黃志宏
電 話:(02)2596-0780
傳 真:(02)2594-6067
電子信箱:tolkien@tta.tp.edu.tw
受文者: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95年06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師賢字第0951008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 建請 貴局就本市國民小學95學年度增加國語文學習節數、教師授課時數、2688支援教師經費、教師會減課、彈性編餘節數等問題,與本會進行協商。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及國小教委會接獲諸多會員學校反應,對6月6日主任會議中,貴局未經法律授權強行增加國語文上課節數、並編列預算挪用經費支付超鐘點等等,表達強烈質疑與抗議。故本會於6月7日晚間召開緊急會議,就相關事項作成決議,交付本會辦理。
二、針對6月6日主任會議, 貴局未邀請本會代表出席,明顯違反5月30日授課時數會議中對本會代表之承諾,並就 貴局未循尊重教師專業及維護協商機制方式,回應本會所提相關建言,逕自於主任會議中,片面宣佈強制要求各校增加國語文上課節數等事宜,本會深感遺憾,爾後校園引發之失序及信任危機,當可預期。故為維護教育專業及誠信溝通管道,尚祈 貴局依法行政,勿以政治力影響教育專業。
三、另就 貴局6月2日「95學年度第一學期國小增置教師員額專案經費及人力運用會議」中資料顯示,2688支援教師經費之窘境,與 貴局5月30日授課時數會議中所稱不影響學校編制、編餘節數云云相比照,顯與目前學校排課實務出入及資訊不透明之虞。
四、綜上所述,本會依「台北市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辦理,提請 貴局就本市國民小學95學年度增加國語文學習節數、教師授課節數、2688支援教師經費、教師會減課、彈性編餘節數等問題,與本會進行協商。又 貴局未就前揭建議進行協商之前,本會將依法提示教師及會員學校無需參考相關之片面規定,尚祈諒察。

正本: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
台北市議會各黨團辦公室、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台北市國小學校教師會、本會理監事、本會自存
相關附件一
下載「發文-09510085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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