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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貴局推動「94年度推動兒童英語圖書閱讀計畫」徵求投稿一事,不應強制各校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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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教 師 會 函
受文者: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 9 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師賢字第0943022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 貴局推動「94年度推動兒童英語圖書閱讀計畫」徵求投稿一事,不應強制各校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肯定教育局推動兒童英語圖書閱讀計畫的用心,惟若以強制方式要求老師參加,恐有違推動閱讀計畫的鼓勵意義。 二、本會屢接獲學校教師詢問,有關 貴局所發公文北市教國第09436806300號中第三點,依學校規模大小繳交應繳件數,是否有強迫,請 貴局予以說明。 三、又按現行九年一貫英語課程,六年級學生的英語能力,即便達成指標之要求,然字彙拼讀量與文法架構恐尚無法完成閱讀寫作。故本會建議該實施計畫,宜採鼓勵方式,不宜強制參加。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台北市公私立各國民小學、本會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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