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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訊息】臺北市100年度公私立高中職「品格教育」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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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0年度公私立高中職「品格教育」 研討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一)教育部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臺北市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推動校園品格教育,協助學校建構良好品格培養環境,提升學校品格教育之效能。 (二)探究品格教育教學策略及面對問題,彼此腦力激盪,以提出解決之道,供教育決策單位參考改進。 三、主辦單位: (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臺北市高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三)臺北市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四)臺北市高中高職家長會長協會 四、協辦單位: (一)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二) 臺北市中等學校校長協會 (三) 臺北市教師會 (四)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五) 全國高中高職家長會長協會 (六) 財團法人漢光教育基金會 (七)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防癌協會 五、研習人員:預計200員; (一)臺北市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學校校長; (二)臺北市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實際負責推行品格教育之業務承辦主任或組長,每校各1人; (三)臺北市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學校公民學科專任教師代表1人; (四)臺北市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學校家長會長或家長代表1人; (五)臺北市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學校,40班以下學校1名學生代表、40班以上學校2名學生代表。(歡迎各校班聯會派代表參加) 六、研習時間:中華民國100年10月2日(星期日)13:20∼17:20 七、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綜合會議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 號。電話:2505-4269)。(因校園空間狹小,恕難提供停車位,請參加人員盡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八、研習方式:專題演講、經驗分享及綜合座談。 九、研習流程:(請參閱附件) 十、研習時數:全程參與本次活動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十一、報名方式: (一)各校校長及業務承辦主任、組長及教師請於100年9月23日(星期五)前,逕上「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網址:http://insc.tp.edu.tw/)」完成登錄及薦派工作。報名表(如附件一)免備文於100年9月23日(星期五)下班前逕送吳文博副理事長「新北市永和區永貞路332巷26號」或傳真(02)3233-5808及E-mail:david@mail.hongyon.com。 十二、研習經費:由臺北市高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臺北市高職學生家長聯合會、臺北市高中高職家長會長協會共同支應。 十三、本實施計畫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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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一 | 下載「品德教育研習實施計畫1000914更正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