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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會務秘書/秀雯 公告日期:93/10/21 點閱人數:1905
主題
【本會重要教師會幹部培訓研習】九十三學年度上學期教師行政專業知能專修班
內容
受文者:台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師字第九三三○二九八號
附件: 實施計劃、台北教師研習中心函
主旨:檢送本會重要幹部培訓研習「九十三學年度上學期教師行政專業知能專修班」研習實施計劃暨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原函,如附件,敬請 貴會務必薦派一名教師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九十三年十月十六日北市師教字第○九三六○三○五三○○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
(1)第一期: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至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二至星期四),課程示例以台北市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教師為優先。報名截止日為即日起至十一月九日止;錄取公告於十一月九日。
(2)第二期: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日(星期三至星期五),課程示例以台北市公私立國小暨幼稚園教師為優先。報名截止日為即日起至十一月二十四日止;錄取公告於十一月二十五日。
參加研習人員可因時間考量任選低梯次報名參加,兩期課程上課時間皆為上午九時至下午十六時,一期三天共計十八小時。
三、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研習大樓。(臺北市陽明山建國街二號)
四、實施對象:台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會幹部薦派一至二人參加,每期五十人。
五、本次研習將傳達近期攸關教師權益各項法令之改變(包含退休、福利、管教、申訴、導師輪任…..等),請會長務必親自或派員參加。
六、凡全程參與之教師,依計劃第九點有載明:同意以公假並安排課務前往,並核予研習時數十八小時。請參加老師至電子護照網站http://insc.tp.edu.tw/進行報名,並下載報名表依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員進入系統辦理薦派作業,並請先把假先請好。
七、報名方式及其它詳細活動實施內容,請詳閱教師研習中心函及活動實施計畫。
八、搜尋報名本研習,請於關鍵字欄輸入「行政專業」四字或搜尋「學校行政類」既可輕易查知並點入報名。

詳情請參見附件實施計畫
相關附件一
下載「教師行政知能計畫-研習中心公告版.doc」
相關網址
http://insc.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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