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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擬定注意事項的研習終於來了, 尤其學務主任及教師會長請速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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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修正後 , 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改由校務會議訂定 , 但不諳法令的老師們 , 如何在不觸法又專業的情況下輔導管教學生呢 ? 家長們對學校管教學生的意見愈來愈多 , 學校級老師們如何才能在法律上自我保護呢? 非行學生的問題 , 是可以透過管理來解決的嗎? 如何在不容易引起爭議的情況下發揮輔導專業呢?
教育部及全國教師會為減少未來在輔導管教時容易引起的親師生衝突 , 特地收集各類教師輔導管教曾引起爭議的實例 , 法條與法律判解 , 邀請老師們一起來研究 , 趕快報名喔 !
一、依 據:中華民國93年3月18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0930031914號函辦理。 五、研習時間:93年6月16日(星期三) 六、研習地點:台北市立西松高中致真樓3樓視聽教室。 七、注意事項:參加人員公假課務排代,全程核發六小時研習時數證明。 十、報名方式:93年6月11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傳真台北市教師會報名。 台北市教師會(TEL)02-25960780(FAX)02-25946067
報名表及詳細計畫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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