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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研擬調整「公保養老給付」乙案,全教會要求列席表達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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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函 會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九十九號四樓之一 電 話:○二—二五六七五一一七 傳 真:○二—二五六七五一一○ 聯絡人:陳瑞慈(分機二五)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 別: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廿四日 發文字號:九四全教政字第九四六九四號 附 件:
主旨:有關 貴院研擬調整「公保養老給付」乙案,本會期能列席表達相關意見,請查照。 說明: 一、九十四年十月廿一日教育部人事處告知本會,目前有關「公保養老給付」擬調整教師退休所得替代率乙案,由銓敘部主政。 二、此案攸關教師相關權益,但行政部門並未依行政程序法召開公聽會,且未給予權益受影響之教師表達意見的機會。 三、本會為依教師法組成之教師團體,針對此重大變革,祈能列席表達相關意見,以達周延政策之目的。
正本:考試院 副本:地方教師會、本會理監事、本會秘書長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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