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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社論對參考書的看法-只見秋毫,未見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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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秋毫,未見輿薪
2005.08.31
台灣立報社論

自從3年前國中教材採取「一綱多本」以來,這期間的疑慮、爭議便未曾斷過。在基本學測方面,測驗題目是否會產生「獨厚」某一版本的疑問,在試題朝「簡單化」的方向發展之下,似乎有效的避開了此一地雷(但簡單化的試題是否恰當,則又是另一回事);然而,因伴隨著一綱多本所開放的、由民營書商所編輯的審定本教科書,卻因為廠商謀求更豐厚利潤,因此或簡化教科書內容(將更多的重要內容編入參考書中),或巧立名目為每一科編出數本參考書,從而藉由參考書來極大化出版利潤,但卻也使得親、師、生難以消受其壓力。
參考書問題日前終於由台聯秘書長程振隆在立院門前所擺開的驚人架勢而引發重視,不過,面對各方目光,教育部卻一方面表示「參考書並非必備教材」,所以不打算介入,另一方面也要求各校教師不要使用、推銷參考書,否則抓到要記過。
我們可以理解在「尊重自由市場」的態度下,教育部的確難有空間介入管理民營出版廠商的參考書銷售花招,只能順著「市場邏輯」,希望減少對於參考書之需求。然而,學生之所以使用參考書的壓力並非來自於教師,而是民營廠商所編纂的教材內容不足,以及整體升學壓力所致,因此,從要求教師不要使用、否則懲罰這樣的枝微末節著手,實予人以「只見秋毫、未見輿薪」之譏。教師又一次成為不當政策下的代罪羔羊。
同時,另一方面,教育部也不必被「尊重自由市場」所綁縛,而自限了能力範圍。畢竟,「自由市場」並非絕對且完全的真理,與自由市場這樣一個「現代性」並驅的,至少還有「專業倫理」,這一部分,正是教育部所能介入之範圍。或許這麼說吧,民營的教科書商為教育文化事業,但是我們幾乎只看到這些書商將「事業」二字發揚光大──以營利為目地,卻忘了這個「事業」的限定詞──教育文化。作為教育文化之一環,其內容必須接受專業認定,雖然目前國中小教科書有其審查機制,因此稱為「審定本」,然而這一審定機制卻備受質疑──審查人力不足、缺乏第一線教學的教師參與、作為編纂規範的課程綱要過於粗糙、效果未經實驗,再加上民營書商欠缺教科書編輯經驗、教科書編輯人才嚴重不足、利潤導向刻意減少教科書內容,在在都使得這些審定本教科書問題百出,讓使用者怨聲載道、心懷忐忑、花錢消災,終究只肥了業者之荷包。這樣的「教育文化事業」,令人臉紅。
教育部是該正視這一問題了,但是,首先,請不要再將全體國中教師當作代罪羔羊,這是教師們的難以承受之重;同時,也請挺直腰桿,正當的扮演起「教育文化領域」的全國最高主管,制訂適當的政策,讓這些眼中唯利是圖的書商們瞭解什麼才叫做「教育文化事業」,學習到應有的專業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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