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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教學輔導部主任/王秀津 公告日期:94/6/30 點閱人數: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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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訊息>社會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將自96學年度起逐年實施
內容
社會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
將自96學年度起逐年實施

2005.06.22(三)

發稿單位:國教司

單位連絡人:呂虹霖

電話:2356-5596

E-mail:lin36@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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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習領域基本內容在歷經一年的研擬、討論與審議後終於通過。教育部表示,國民中小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之社會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預計將於今年7月底前公布,並自96學年度起逐年實施。

教育部進一步指出,社會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從草案之研擬至6月22日國中小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議討論通過,期間經過13次專案會議、3次實務教師諮詢會議、1次公聽會、3次研訂委員會議、1次廣徵全國社會學習領域深耕種子教師意見、2次精簡小組會議、1次專案小組與精簡小組聯席會議、3次國中小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議討論,及2次上網公告且發文廣納全國各縣市社會學習領域教師之建議,總計經過26次會議與3次公開廣徵全國基層教師書面意見後始研訂完成。

基本內容之資料蒐集與研訂過程
次數參與人員

專案小組會議
13臺北市立師範學院專案小組成員

研訂委員會議
3臺北市立師範學院研訂委員會成員

實務教師諮詢會議
3社會領域基層教師

國中小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議
3 課綱審議委員

公聽會
1各界關心社會基本內容人士

全國社會學習領域深耕種子教師意見蒐集
1 全國社會學習領域深耕種子教師

精簡小組會議
2國中小課程綱要審議委員、健康與體育及綜合活動深耕種子教師代表、國中小社會學習領域(地理、歷史、公民)教師代表

精簡小組與專案小組聯席會議
1臺北市立師範學院專案小組成員與前揭精簡小組成員

上網公告並發文25縣市蒐集全國社會學習領域教師意見
2全國社會學習領域教師


為了讓基本內容納入社會學習領域正式綱要後能順利實施,教育部表示,將進行下列之相關配套措施,例如:辦理社會學習領域深耕種子教師培訓,加強國中種子教師對基本內容的瞭解與深化,同時將請各縣市辦理研習時加強教師對基本內容之認識與瞭解。再者,將結合社會領域深耕輔導組講師群協助有關基本內容之輔導諮詢事宜,並建置台灣、東南亞地區等社會學習領域內涵之講座人才庫,發送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參考。此外,並將進行相關素材之研編,如東南亞素材之編撰,另亦將邀集標竿一百、教學卓越等優秀團隊協助編寫教學活動,這些素材及教學活動設計將以公共版權方式釋出,供學校、教師及出版公司下載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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