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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教學輔導部主任/王秀津 公告日期:94/5/29 點閱人數: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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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訊息>7至9年級社會學習領域基本內容草案之精簡版本已完成雛形
內容
7至9年級社會學習領域基本內容草案之
精簡版本已完成雛形

2005.05.26(四)

發稿單位:國教司

聯絡人:呂虹霖

聯絡電話:02-2356-5596

e-mail:lin36@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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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解決7-9年級社會學習領域各版本教科書內容差異性太大問題,特委託台北市立師範學院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社會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之研究,以作為出版公司編輯國中社會領域教科書之參據,讓各版本的內容有更多交集,俾利師生教學、學測命題之參酌,以貫徹「一綱多本」的政策精神。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專案小組表示,在研擬社會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草案之過程中,已歷經12次專案會議、3次實務教師諮詢會議、1次公聽會、1次國中小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議、3次研訂委員會議討論,並經過1次上網公告且發文廣納全國各縣市社會學習領域教師之建議後始完成草稿,並於94年4月22日提交「國中小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第4次會議討論。本次教育部之所以會組成精簡小組對社會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草案就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學習領域以及國小、國中、高中等三個階段之學習指標再進行審視與減量,以濃縮內容、避免重複或重疊,即是依據前揭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議之議決事項辦理。

教育部表示,精簡小組係由國中小課程綱要審議委員、健康與體育及綜合活動深耕種子教師代表、國中小社會學習領域(地理、歷史、公民)教師代表等組成。為確實讓精簡後之社會基本內容真正符應實務教師所需,教育部特在本次精簡小組會議召開前即先行透過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小組之社會學習領域教學深耕輔導組,以廣徵25縣市該領域深耕教師之意見,並於本次小組會議中提出供小組成員討論、參酌。

本次精簡小組所完成之版本將再與臺北市立師範學院專案小組進行討論,議決後之精簡版本將公告於臺北市立師範學院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網頁,讓全國25縣市之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再次提供修正建議,並由臺北市立師範學院專案小組據以修正完成後始提交國中小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第5次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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