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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4/5/16 點閱人數: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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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國中小校長遴選報導:遴選有三保 校長當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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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校長遴選系列報導系列一:遴選有三保 校長當到老

【記者曾美惠專題報導】自民國88年國民教育法通過之後,以往官派校長的方式,改為委員會遴選制度,讓校園民主向前邁進一步。今年國中、小學校長遴選的工作正要展開,確定改選及具有「跳槽」資格的校長將近百名。遴選工作如何進行?誰決定校長人選?怎麼選出好校長?而在家長心目中,具備什麼條件才是好校長?我們將在以下的系列報導中,一一告訴您。

面對倫理 教師不平

對於現行的校長遴選制度,校長、家長、教師各有想法。雖然大家都認為這是民主的表現,不過,教師團體認為這會造成萬年校長,而家長團體則表示應該有更多選擇,至於校長,則表示遴選機制相當好。

台北市教師會政策部主任黃志宏指出,目前的校長遴選是「三保制度」──保證不下台、保證遴選成功、保證安然退休。根據「台北市國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規定,校長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而三階段的遴選中,第一階段幾乎是保障現任校長連任,若沒有連任的校長,也會「很順利」地任職於其他學校;既然保障當選,也就無法淘汰不適任校長,而候用校長則根本沒機會。

在目前的制度中,候用校長必須等到第二階段才有機會參選,不過黃志宏指出,因為第二階段仍有許多資深現任校長參選,因此多數的候用校長基於「倫理」,通常都不敢登記。

直到第三階段,幾乎所有資深校長都已經找到任職學校,候用校長才會參選,但此時名額已經相當少,對於有心治校的候用校長相當不公平。

黃志宏表示,校長遴選制度是一套保障校長的制度,校長幾乎不會下台,也保證遴選成功,甚至規定校長未屆退休、但不再任職校長時,就回任教師,這分明就是保證安然退休,這套制度,讓校長成為「萬年校長」。

黃志宏說,校長遴選應該有競爭,才會選出好的校長,這種保証連任的制度,讓校長沒有競爭壓力,加上不用上課,因此離教學現場越來越遠,這對管理學校絕非好事。

面對遴選 兢兢業業

不過,身為最後一任官派校長,4年前以遴選方式擔任逸仙國小校長的蔡志鏗則認為,雖然改為遴選之後有壓力,但校長遴選制度的建立,對於教育有正面的意義。不同於以往官派,校長沒有選擇權,而校長遴選制度的建立,讓校長選擇可以發揮的地方,也同時讓學校能選擇適合的校長,達到雙贏。

以往校長採用官派,常常發生校長獨斷,或常有喝花酒等事件發生,有些人認為只要與教育局官員維持良好關係,就不怕沒學校待。蔡志鏗說,這些現象現在減少了,因為校長只要表現不好,家長會及老師一定會在遴選時反對連任,因此,許多校長現在也兢兢業業辦教育,希望能有良好績效,這對學校而言,相當有益。

今年同樣面臨遴選問題,他坦承壓力一定會有,但如果「心中沒有校長遴選這件事」,得失心不大,就不會覺得壓力沉重。以他參與的讀書會而言,11名同儕中有一半今年都面臨校長遴選,大家也多少都有壓力,但決定權在遴委會身上,他們只能辦好學校。

而在整個校長遴選過程中最為積極的家長團體,則認為校長遴選對於學校未來的發展,具有相當深遠的影響,校長好壞,決定學校命運。在統一的法令規定之下,各校要發展其特色,端視校長的領導風格與辦學能力。

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理事長許永佳認為,校長遴選制度實施至今已進入第6年,與過去官派相較,目前聘任制度對於學校發展較為有利。

在過去官派制度下,教育當局決定校長人選,校長對於即將就任之學校現況、社區需求都是就任後才了解,不過,改為聘任之後,想要任職的校長,都會先暸解學校現狀、未來發展、社區需求,有利於就任後的校務推動。

此外,許永佳也認為,校長遴選制度可以打破萬年校長的情況,有別於官派校長,目前的遴選機制讓辦學不力或未與時俱進的校長,在遴選時遭到淘汰。站在家長的立場,對於遴選制度是持贊成的態度。

不過,前金華國中家長會長符慧中也指出,雖然遴選機制讓校園民主,但卻有許多不合常理之處。她表示,前年遴選校長時「很巧」,每個學校都只有一名候選人,像金華國中的選舉就是這樣「乏善可陳」,因為僅有一人,不接受都不行,這讓他們不禁懷疑是否事先已經安排好,每位校長不衝突,各自安排出路。符慧中說,同額選舉讓校長遴選的民主精神蕩然無存,因為校長遴選委員會僅有一個選擇,家長被迫接受這樣的安排。所幸向教育局抗議,並透過各種管道表達意見,去年稍稍有所改善,因為候選人數多了,也有點民主的樣子。

面對缺失 不能迴避

雖然意見不一,但他們都認為遴選制度的確有缺點,是教育當局必須重視,不能迴避的問題。

黃志宏表示,有老師認為,與其這樣變相保障校長連任,不如恢復以往的官派校長,對於不適任的校長,教育局還能懲處,進行監督,總比目前無法淘汰不適任校長的情況要好。

而教育當局也應該讓校長遴選更公開、公正,黃志宏希望教育局能修正目前的三階段遴選制度,打破校長保證連任制度,也希望教育局能增加候用校長名額,至少必須培養出缺人數4倍的名額,不能讓校長遴選像是一灘死水,沒有競爭。

而符慧中則指出,對於家長會而言,要了解一名校長相當不容易,不僅要四處打聽,還要蒐集資料,仔細研究。她呼籲教育主管機關應該建立校長評選機制,不是督學負責的學校考績,而是由一公正單位負責,建立指標,對校長辦學進行評鑑,以作為未來校長遴選的參考。

而身為校長的蔡志鏗也呼籲教育當局必須重視遴選制度改變所衍生的問題。許多校長由以往的官派,改為必須與人競爭,加上有時要與家長會座談,說明自己辦學理念,讓很多校長覺得不被尊重,甚至覺得受辱,加上可能校務行政上有些衝突,許多校長有「不如歸去」的想法,而有些不能退休的,就無奈的繼續辦學。蔡志鏗表示,這是教育相當大的危機,他引述英國前首相邱吉爾的話:「有什麼樣的校長,就有什麼樣的學校;有什麼樣的學校,就會教出什麼樣的學生。」如果一名校長充滿熱忱,對教育充滿信心與希望,則教育的未來是不可限量的,若校長已經出現無奈的心,學校怎會辦得好?

蔡志鏗表示,教育局應該建立轉換跑道機制,讓想要回任教師的校長,隨時有管道轉換跑道,而非在校長遴選過程中落敗後才回任教師,這對校長的打擊很大,也對學校是傷害。蔡志鏗說,有些校長不想當校長,希望再回到教育現場,不過沒有管道,造成校長無法適才適所,許多校長因此失去辦學熱忱,也耗費社會成本,影響孩子的教育,這問題相當嚴重,希望教育當局能重視。





小檔案:國中小校長遴選規定

依「台北市國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規定,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委員13人,由教育局就下列人員遴聘組成:家長會代表3人、專家學者代表1人、教師代表3人、校長代表3人、市政府代表3人。其中家長會代表,應有校長出缺學校家長會代表1人(稱為浮動委員),不過,教師代表則不能有校長出缺學校之教師或候選校長任職之學校教師。

目前校長遴選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是針對第一任任期屆滿校長之連任進行評鑑,若遴選委員會通過,則校長取得連任。若該校校長未獲連任,則該出缺學校及校長退休出缺之學校則進行第二階段的遴選作業,也就是向外徵才,但若第二階段仍無法聘任適合校長,則進入第三階段,由委員會依法徵詢符合規定之候用校長及非現任校長,當事人同意後依自治條例程序推薦為該校校長人選,完成校長遴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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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ublish.lihpao.com/Education/2005/05/12/05a0509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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