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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4/5/13 點閱人數: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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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李文英、周柏雅就體罰爭議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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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
自從教育局規定,教師體罰一律記大過以來,有關管教與體罰的爭議層出不窮,教師動輒得咎,對此,本會曾多次向教育局反映,希望教育局儘速釐清相關爭議,惟迄今仍不見具體標準。
昨日(05/12),台北市議員李文英、周柏雅就此議題向教育局吳局長提出質詢,本會感謝二位議員為教育專業與教師權益仗義執言,為釐清爭議減少紛爭,本會確實正著手研擬教師管教權法制化相關研究,惟有關媒體報導指吳局長表示「已請教師會兩個月內商議「處罰」的客觀標準」一事,與事實不符,特此說明。
本會支持二位市議員之看法,呼籲教育局儘速修正「教師體罰一律記大過」的政策,並與本會協商如何訂定體罰與處罰之定義與標準,從而減少爭議,讓老師、家長、學生得有依循。



媒體報導如下:
市議員李文英、周柏雅要求教育局明訂「體罰」標準

中央社 2005-05-12 20:27
(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十二日電)
罰款、罰寫作業一千字、罰站一節課、罰跑步、對學生丟粉筆、拍屁股、禁止上廁所、在學生手臂畫圖、掃廁所、強迫看色情片,哪項是體罰?哪項是處罰?台北市議員李文英今天請教育局長吳清基界定;吳清基說,端視很多主客觀狀況,已請教師會兩個月內商議「處罰」的客觀標準。
教育局推動北市學校「零體罰」政策,北市議員李文英、周柏雅替許多老師請命說,因為體罰與處罰常在一線之間,例如有老師因輕拍學生屁股,要求學生不要再犯,卻被學生、家長申訴遭體罰,導致老師被行政懲處,因此要求教育局界定「體罰」與「處罰」,不要讓北市辛苦的老師,面對草莓族學生要擔憂背負體罰的黑鍋。
周柏雅強調,處罰學生方式有很多種,明確界定處罰方式即可,其餘都不可以,例如老師處罰學生罰站,客觀標準宜包括罰站的時間、罰站的地點等;「處罰」目的,在於提升教育學生的成效,明確界定「處罰」的客觀標準,才不會讓老師無所適從。
教育局官員答覆說,「處罰」的客觀標準,原則由授權老師專業認定,如有讓學生不舒服或讓學生心理覺得受傷害,例如在全校師生面前罰站等,就教育觀點而言,就屬不適當;又如罰站一節課,時間過久,罰站五分鐘,提醒學生應注意事項,就屬適當。

2005.05.13 中國時報
體罰原則 教局兩個月訂出
林諭林/台北報導
掃廁所、跑操場、罰寫作業、罰站、拍屁股、禁上廁所、對學生丟粉筆等處分,什麼是合理處罰?什麼又是體罰?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李文英昨日表示,北市10年來有47名教師因體罰被懲處,但體罰標準迄今仍然莫衷一是,要求北市教育局訂定標準,避免老師動輒得咎。
教育局長吳清基表示,北市已由教師會研究體罰標準,預定2個月後具體訂出體罰原則,在各校公布,教育是因材施教,何謂體罰有時真的很難標準化。
李文英昨於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時指出,教育局「零體罰」政策下,老師因體罰被懲處人數逐年增多,近3年就有22人,教育局對「處罰」和「體罰」界限模糊,教師拿捏困難。
李文英並當場舉出罰款、罰寫作業、罰站1節課、罰跑步、對學生丟粉筆、拍屁股、禁上廁所、在學生手臂畫圖、打掃廁及強迫看色情片等10項懲處方式,要求吳清基判斷什麼是體罰。
吳清基表示,體罰和處罰界線往往只是程度差別,例如罰款如果金額不大,經師生共同決定,就是合理處罰,其餘如罰寫目的是為了課業,或者掃廁所勞動服務是學生體力可以負荷,也屬合理。
相關附件一
下載「台北市議員李文英辦公室新聞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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