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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
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
9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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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
主題
重要訊息-教師甄選缺額由教評會決定
內容
各位老師:
又到了各校辦理教師甄選的旺季,有關教師甄選缺額到底是由教評會決定或校長決定,往年各校標準不一,時有爭議,但從教育部於93年1月13日發佈「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後,教師甄選缺額已明訂由教評會決定,同時88年3月18日及89年12月1日兩個函亦停止適用,「教師甄選缺額由教評會決定相關函釋」如附件,歡迎下載,如有任何疑義,歡迎與本會聯繫。
相關附件一
下載「教師甄選缺額由教評會決定相關函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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