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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文宣部主任/閻玉華 公告日期:94/4/26 點閱人數: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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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工教聯合,鬥陣力挺教師工會 各工會呼籲:修正工會法,落實人權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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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教聯合,鬥陣力挺教師工會
各工會呼籲:修正工會法,落實人權立國

由全國教師會與各工運社運團體組成之「勞動者團結聯盟」,即將於今年五一國際勞動節當天發動遊行,全國教師會今天先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明教師會決定參與五一遊行的原因,並公布一份有數百個團體與個人連署支持的「修正工會法,支持教師工會」連署書。
全國教師會表示,保障並增進勞動者的基本人權,是超越國界的普世價值,更是各項國際人權公約的重要內涵,全國教師會完全認同陳總統有關人權立國的宣示,更呼籲儘速修訂不合時宜的工會法,還教師組織工會之基本人權。
教師會指出,限制教師組織工會的工會法係民國十八年的產物,一部高齡七十六歲甚至比中華民國憲法還要「悠久」的工會法,根本不符現今台灣社會之民主開放現況,更何況,工會法第四條之限制業經學者主張及大法官解釋有違憲之嫌,且查諸現行工會成立實務,政府所屬之電信、郵政及鐵路部門,其具公務員資格之員工均可組織工會;另公立學校技工、工友更已依大法官解釋得以組織工會,唯獨禁止教師組工會,依法依理都說不過去。
再過幾天就是「國際勞動節」,與會的數十個工會團體嚴正聲名,教師工會勢在必行,呼籲行政部門即刻停止一面高喊人權立國,一面卻又漠視台灣教師基本人權的作法;立法院更應正視民主台灣卻不允許教師組織工會的荒謬,儘速修正違憲又過時的工會法第四條,讓台灣數十萬教育從業人員,可以和所有先進國家的教師一樣,享有組織工會的基本人權。
全國教師會最後指出,半個世紀以來,教師族群被當成國家再製的工具,今後也將勇於反省教師對台灣社會的意義與價值,教師工會是團結、進步、而又專業的,組織工會是台灣教師對教育專業的堅持與對民主的實踐,期待教育的寒冬自此結束,台灣的公民社會就此到來。
相關附件一
下載「0426「修正工會法,支持教師組工會」記者會新聞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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