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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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竿一百 -- 九年一貫課程推手」94年度活動計畫書 |
內容 |
貳、計畫目標
一、 彰顯教學創新九年一貫課程之核心價值。 二、 表揚辦理九年一貫課程出色之學校、教師團隊、教師、社區團隊。 三、 帶動社會各團體了解並參與九年一貫課程內涵、政策與配套措施。 四、 深化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並強化與社會之溝通互動。
參、辦理期程 一、 辦理時間:自民國9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及配合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資源應用推廣組」執行本項計畫。 二、 籌備階段 93.12.21~94.01.10:召開籌備工作會議、草擬計畫。 94.01.11~94.01.20:完成計畫草案、經費概算並陳報教育部核定。 94.01.20~94.01.30:召開小組工作協調會議。 三、 本計畫實施階段及期程:分培訓、訪問(舉薦)、評審、表彰四階段辦理 (一) 訪問員培訓階段實施期程 94.01.05~94.01.10:召募儲備核心訪問員,籌備研習事宜。 94.01.11~94.01.16:辦理核心梯次研習。 94.01.17~94.01.21:籌備各地訪問員研習,包含:場地、課程、講義、召募。 94.01.22~94.02.06:辦理各地訪問員研習,並決定正式訪問員名單。 (二) 訪問(舉薦)階段實施期程 1. 國中: 94.02.14~94.02.18:協調各地訪問工作事宜。 94.02.19~94.03.25:訪問員至國中進行訪問(含完全中學及私立學校)。 94.03.28~94.03.31:召開分區訪問員舉薦協調會議,篩選訪問員舉薦團隊。 94.04.04~94.04.08:繳交訪問報告(線上登錄、列印簽章)。 ※ 訪問期間同時受理舉薦學校團隊、教師團隊 2. 國小: 94.02.01~94.02.25:受理舉薦國小學校團隊、教師團隊、跨校團隊、家長及社區團隊。 94.03.01~94.03.25:訪問員至各被舉薦國小進行訪問工作。 94.04.04~94.04.08:繳交訪問報告(線上登錄、列印簽章)。 (三) 評審階段 94.04.11~94.04.15:各分區彙送訪問紀錄表及佐證資料。 94.04.18~94.04.26:訪問紀錄表及佐證資料彙整、評選活動工作準備。 94.04.27~94.04.28:由教育部組成評審小組書面審查。 94.05.01~94.05.10:確定獲選團隊名單陳請教育部核定發佈。 (四) 表彰階段 94.09.01~94.09.30:進行分享及表彰程序。 94.10.01~94.12.31:進行資料彙整、專輯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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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一 | 下載「94年度活動計畫書(網路公告版).doc」 |
相關附件二 | 下載「94標竿一百評審規則(正式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