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發佈人:總幹事/黃志宏 公告日期:105/1/11 點閱人數:469
主題
轉知-全教總2/15開學應為第2週公文
內容
下學期2/15開始上課當週是第1週還是第2週呢?
還記得101學年度的事嗎? 跟今年情況一樣,開學日調整至次一週星期六補行上班上課,結果衍生第二學期週數與第一週超時鐘點費核發爭議,教育部也想省錢不發開學週超鐘費用。後經教師組織堅持與爭取,原第一週之授課節數雖調整至第二週或以後補行上課,仍得依相關規定發給超時鐘點費。
現在教育部似乎又健忘了,附上全教質疑函文以喚醒長官們的記憶!!
相關附件一
下載「發文-1050000009號-關於教育部104年1月6日公布新聞稿教育部針對104學年寒假假期事宜之說明疑義。.pdf」


回網站首頁   回此公告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