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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會務秘書/閻玉華 公告日期:99/12/17 點閱人數: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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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享】有關校園霸凌之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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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享】99.12.17
有關校園霸凌之最新消息:
增輔導人力 全教會推教育捐
2010/12/17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推動校園反霸凌,我們還能做什麼?全國教師會建議,應向企業徵收「教育捐」,專款專用於增加校園內的輔導人力。兒福聯盟則嘆,進校園輔導才發現,許多老師根本搞不清何為霸凌,還以為「霸凌就是像電影艋舺一樣」,首先應加強老師對霸凌的認知及輔導知能。
全教會秘書長吳忠泰說,霸凌自古有之,只是以前叫「公幹」、「欺負」,現代則稱「霸凌」;因許多家長從早工作到晚,未能善盡親職,得利的企業應為此負起責任,「不要只是捐款給大學蓋大樓,也能給中小學生一點經費。」教育部則承諾,將就「教育捐」建議進行研議,若可行再報到行政院。
全國家長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呼籲家長,孩子回家時不要只問他考試考得好不好,應多探詢孩子在學校的生活。
兒福聯盟研發處副組長邱靖惠指出,國內外的研究都顯示,孩子在學校碰到霸凌,有6~7成都不會告訴老師、家長,這主要是因對師長的信任不夠,「不想上學是很重要的徵兆,師長們碰到這種情況就要開始多留意了。」
邱靖惠進校園輔導,見到有小學女生的桌上總是被霸凌者灑滿粉筆灰,或寫著「賤人」;還有國中男生比較不討喜,只要一開口講話,全班就會一起斥喝他「閉嘴啦!」
邱靖惠說,老師此時若把霸凌同學叫來罵一頓,解決問題的可能是零,只是會把霸凌地下化;有時把霸凌者轉型為保護者,就能巧妙解決問題。
也在國中任教的吳忠泰說,班上有好惡明顯的強勢者,但也有比較隨和、跟大家都好的同學,請隨和者擔任受凌者的小天使,坐在一起或擔任掃地伙伴,就能讓被孤立的受害者得到補償式的友情,改善霸凌情況。
教育部訂出標準處理程序/校園霸凌 強制隔離施暴者 【自由時報】2010/12/17

〔記者林曉雲、胡清暉、黃維助/台北報導〕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引發關注,教育部昨日訂出霸凌處理程序,霸凌者與被霸凌者將以「不接觸」為處理原則、優先隔離霸凌者;全國教師會提案課徵「企業教育捐」,讓各校有經費增設反霸凌人力,以解決國小輔導老師不足問題,教育部表示將研議可行性,再呈報行政院。

全教會提案課企業教育捐 增設人力

教育部昨邀各縣市教育首長,及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教師會、兒福聯盟等團體開會,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身為教育部長,我沒有做好,我覺得很抱歉。」他昨天已到監察院作說明,教育部做得不好,還有努力空間。

教育部將把開學後第一週,訂為全國學校的「友善校園週」,宣示「反黑、反毒、反霸凌」,從明年二月新學期開始實施,另也明訂學生被霸凌的SOP標準處理流程,學生若被霸凌,可撥打教育部廿四小時專線投訴0800-200-885,各縣市也設有反霸凌專線,導師和家長介入輔導偏差行為,經校園霸凌評估會議確認後,啟動相關機制,另每年兩次以生活問卷普查校園安全。

霸凌事件層出不窮 吳清基公開道歉

吳清基表示,霸凌者與被霸凌者以「不接觸」為原則,優先隔離霸凌者,但教育重於處罰,若將霸凌者轉校也會予以保密。

全教會秘書長吳忠泰指出,現今社會有不少家庭失能,原因之一是家長加班過度,下班時間已半夜,有些則是一份薪水不夠多,必須兼差多賺錢,這些受惠於家長勞力的企業主,應有所回饋,不要只捐錢給大學蓋大樓,所以他提議課徵企業教育捐,專款專用於反霸凌等教育工作,增設輔導人力。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對課「教育捐」表示「樂觀其成」,但如何執行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校長協會並呼籲,霸凌他人的學生家長必須承擔相關罰則,或是比照德國,如果學生在校不服管教,經各種輔導機制仍無效時,家長必須帶回家自行管教數週。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要求教育部針對防制校園霸凌建立完善機制,至於是否制定專法,吳揆要求廣泛蒐集各方意見,深入研議。

相關附件一
下載「新聞分享12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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