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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公關活動部主任/閻玉華 公告日期:97/6/5 點閱人數: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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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中小輔導教師員額應比照高中職標準增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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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師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97年6月5日
新聞聯絡人:
總幹事羅德水 25960780*101
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25960780*109

國中小輔導教師員額應比照高中職標準增置
自從零體罰條文納入教育基本法之後,各界對於如何落實校園零體罰提出諸多配套措施,台北市教師會長期以來要求增置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的建議,終於在教育部修訂「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後獲得初步實現。
台北市教師會樂見主管機關終於願意正視來自教學現場的呼聲,不過,以目前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作法,恐怕令人有為德不卒、功虧一簣之憾,殊為可惜。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5月19日公布北市各國小「增置專、兼任輔導教師員額及減授節數說明」,在全市141所公立國小中,97學年度僅有41所大型學校得以增置專任輔導教師一名,按教育局規劃,要等到99學年度,全市25班以上各校方能完成增置專任輔導教師一名的計畫,且屆時24班以下學校仍僅能以教師兼任輔導教師的方式,進行相關輔導工作。此外,國中部分也無專任輔導教師之設置,各國中兼任輔導教師每週甚至必須授課17節,如何兼顧繁重教學與輔導工作,實讓人憂心。
尤有甚者,無法及時增置專任輔導教師的學校,其兼任輔導教師之減授節數,竟然內含在各校的編餘節數內,教師會憂心,如此一來,不僅學校專任教師兼任輔導教師的意願將大大降低,學校原本的排課、減課,均會連帶造成影響,屆時恐怕反而製造學校困擾。
相較之下,高中職的專任輔導教師均無須授課,確實較有餘力協助其餘教師處理學生輔導事宜。台北市教師會呼籲:增置專任輔導教師的美意不應有差別待遇,教師會可以體諒教育局無法於短時間內完成所有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工作的難處,然而,為能有效發揮輔導教師之功能,即便要求各校暫以教師兼任輔導教師的方式處理,主管機關更應給予全力支援並提出完整配套才是。
台北市教師會建議,中小學輔導教師仍應以專任、不授課為宜,兼任輔導教師所減授課時數亦不應佔用各校編餘節數,以免增加校內教師職務編排紛擾,保障學生受教品質,並落實增置輔導教師的立法美意。
相關附件一
下載「970605台北市教師會新聞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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