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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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代轉:徵求推薦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候選人。 |
內容 |
公告簡單說明:徵求推薦校長候選人
公告詳細說明: 一、本校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候選人除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國民小學校長之任用資格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持有其他國籍者,須承諾於就任之前放棄其他國籍)。
(二)具有高尚品德與民主法治理念。
(三)具有前瞻性之國民教育理念。
(四)具有推展正確校務計畫之理念。
(五)具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
二、本校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候選人推薦方式為:
由候選人所屬學校或本校專任教師合計二十人以上或本校系(所)主任(所長)五人以上連署推薦附小校長候選人;推薦時應先徵得被推薦人之同意始得推薦。遴選委員會委員不得參加推薦人之連署,每一推薦人以連署一名被推薦人為限。
三、推薦資料請於97年5月12日(星期一)前,請以掛號寄送至:10048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校人事室或附設實驗國民小學人事室收。(電話:本校人事室:23113040分機1704、附設實驗國民小學人事室:23110395轉690) *公告附加檔案:如所附電子檔。 *公告期限:自97年4月24日起至97年5月12日止。 |
相關附件一 | 下載「970423遴選委員會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