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6/12/10 點閱人數:848
主題
本會新聞稿-大考中心應為身心障礙考生提供完善應考服務
內容
台北市教師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96年12月12日
新聞聯絡人:
理事長謝曼莉0933454848、0982939536

考視力?還是考學力?
大考中心應為身心障礙考生提供完善應考服務

大學入學考試對全國高中職的考生而言,是一場與自己未來的拼搏,是一次實現自己夢想的機會,對所有考生都是一生中的大事,尤其對少數身心障礙考生而言,大學學科能力考試更是艱鉅的挑戰,更攸關弱勢考生未來職業選擇。
以低視力(俗稱弱視)身心障礙考生為例,就有著不同的應考服務需求,是因為跟視覺器官損傷部位及程度、功能性視覺效率、學生現況和壓力等等因素有關。像延長時間這項需求,有的低視力考生可能不需要,需要的人延長時間也不一樣,或像需要放大字體這項,每個人需要的字大小粗細也不同,這些的不同都在共同解決的一件事,就是看到題目、把答案寫出來。
不過,觀察大考中心九十七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申請表,給低視力考生的選擇太少,依據台北市教師會多年的了解,低視力考生及家長表達他們的心情是「逆來順受」,有些則在選項後或備註欄表達學生的需求時,大考中心會在審查小組審查前,打電話向考生家長表達大考中心無法做到或交給審查小組決定,但常年的經驗是,審查小組審定的結果與大考中心電話表達一樣:做不到。而其做不到的理由是「不公平」。
台北市教師會以為,不顧慮身心障礙考生個別需要,卻要求不同需求的身心障礙考生一律適應大考中心所提供的制式服務才是真的「不公平」,教師會主張,大考中心應該為這些需求各異的低視力考生提供多樣性服務,絕對不能再讓去年的憾事重演。
相關附件一
下載「961212台北市教師會新聞稿.doc」


回網站首頁   回此公告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