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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6/11/10 點閱人數:1499
主題
敬告所有會員教師+媒體報導
內容
台北市教師會敬告所有會員教師!!!

會長及老師教安:
據報載,近日宜蘭一名老師發放問卷給家長填寫,請家長針對罰站、罰寫、禁止下課、打手心四個選項,勾選同意之處罰方式,引起家長反彈並向縣議員投訴,宜蘭縣教育處並要求學校儘快召開考績會。(請見下列媒體報導)

針對此事件之發生,台北市教師會敬告所有會員教師,目前教育部與全教會研商後公布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見附件範例),業已對教師執行輔導與管教權有明確的授權與規定,請老師務必緊記法律之授權範圍及被允許的管教方式,以免引起無謂麻煩甚至是法律上之糾紛。

如果 貴校並未就此做充分宣導,讓老師們的輔導管教方式得以適時調整,請老師隨時注意本會研習訊息,台北市教師會已與數所學校合作,從法律授權、體罰事件法院判例、合法管教措施、後送後援機制、行政懲處、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做深入淺出的探討與分享,深獲參與者肯定,老師可逕自報名參加。

若至他校研習有所不便,也可向學校反應,建請學校安排「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研習,相關講師部份,請與本會聯絡。若有相關疑問,請不吝來電,謝謝。
台北市教師會政策部 黃志宏 25960780-109

台北市教師會近期舉辦「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研習如下:
12/5(三) 13:30~16:30麗湖國小 主講人:全教會外事部楊益風
北市研習字第0960905069號

另外,與陽明山教師研習中心合辦之『教師行政專業知能專修研習』亦有相關課程,請各校教師會幹部務必報名參加。(近期公佈,敬請把握機會)



媒體報導

發放問卷公投體罰 師遭投訴


【聯合報╱記者姜炫煥、戴永華/宜蘭報導】 2007.11.09 03:57 am


宜蘭國小一名陳姓導師發放體罰問卷給家長填寫,請家長針對罰站、罰寫、禁止下課、打手心四個選項,勾選同意採取那種方式體罰學生;此舉引起家長反彈並向縣議員投訴,批評這名老師為人師表,違法卻不自知。
體罰問卷惹來軒然大波,縣議員謝志得昨天痛批老師的作法形同「公投決定體罰」,剝奪學生人權,顯見老師對法律無知,縣政府教育處也應負起連帶責任。
縣政府教育處得知指出,這名老師的做法違反「校園零體罰」政策,除指派督學進行了解,並請校方近日召開考績會討論如何處分。
宜蘭國小陳姓男導師在問卷調查表寫著,「我始終認為,適當的處罰,對學生的成長是有幫助的,可以讓學生知道對錯…」「若罰站、罰寫,禁止下課都無法改善學生行為,這時教師還能怎麼教導學生呢?我主張對這些學生採取打手心的處罰方式。」
陳老師解釋,這學期開學不久,班上有少數學生不交作業,還欺負其他同學,他利用公民課和學生討論能夠讓學生接受的處罰方式,結果學生提出罰站、罰寫,禁止下課、打手心。
他為了聽取學生家長意見,上月初發放問卷,請家長勾選;班上30名學生家長,有六成以上贊成罰站和罰寫,少數贊成禁止下課,贊成打手心的只有3、4人。
陳老師說,其中有多位家長在回條中強調,「打手心」已違背教育部禁止體罰規定,提醒他不要違反法令;他即在課堂上跟學生說明,也從未實施過打手心的體罰。
面對家長反彈及議員撻伐,陳老師感到很沮喪,他說,自己教學7年多,一向認真,為導正孩子才會想到體罰,原本是好意,如今被渲染,他有點挫折感,也擔心影響班級士氣和師生關係。
校長陳銘珍昨天得知此事說,不管如何,陳老師把打手心列入處罰方式,就是不對。教育部頒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2條規定,管教方式只要有適當的配套措施,應屬合宜,但仍應符合比例、公平、程序正義原則,如罰站一次不得超過1小時,全天不得超過2小時等,惟以教鞭鞭打手心,確屬不當管教方式。
【2007/11/09 聯合報】

打學生手心 家長同意也不行
國語日報
劉偉瑩、楊惠芳/綜合報導

 教育部三令五申強調教師不得體罰學生,但宜蘭縣卻有一名國小教師製作問卷請家長勾選處罰學生的方式,包括:打手心,罰站,罰寫等。這名教師的問卷寫著「打手心是幫助學生學習的方法,適當的體罰並不是件壞事」。宜蘭縣教育處昨天表示,打手心屬於不當管教,督學將到校了解,並要求學校儘快召開考績會。
 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表示,有部分教師認為,只要獲得家長同意就可以實施體罰;事實上,就算家長同意,教師也不可以體罰學生,否則將違反刑法及兒童福利法等相關規範。
 宜蘭縣議員謝志得昨天公布這份問卷,內容是「贊不贊成體罰」,選項除了罰寫、罰站、禁止下課外,還包括用教鞭打手心。這名教師在問卷中強調,適當的處罰對學生的成長是有幫助的,能讓學生了解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作法立刻引起批評。
 宜蘭縣教師會理事長朱堯麟對該名教師的行為表示,「不能理解」,「完全沒有必要」。他說,教育部已公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對教師執行輔導與管教權的規定明確,不須再對家長做問卷。
 柯慧貞說,根據教育部研訂的管教學生辦法,教師不但不可以打學生手心,也不能「罰站」,只能要求「站立反省」,主要是希望藉此提醒教師,「反省」才是教育重點,而不是「罰站」。
 教育部也提醒教師,要求學生「站立反省」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天累計不能超過兩小時,且不能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在罰寫部分,原則上,如果教師罰學生寫十次或二十次,算是符合教育目標的作法,但如果罰寫五十次或一百次,雖不違法,卻是明顯的「管教過當」。


打手心問卷引非議 過度嚴重化反有不良影響
中廣新聞網 2007-11-08 15:06/黃麗鳳
管教學生能不能採取「打手心」等體罰方式?宜蘭一名熱心教學的男老師因為發問卷問家長是否同意他以「打手心」作為處罰學生的方式,遭到爆料投訴而飽受壓力。
聲援這名男老師的教師和家長認為,事情太過嚴重化了,男老師只是想教好學生,這樣就遭到投訴,還引來大批媒體採訪,不管是對學生、或是對老師都有不良影響。
(黃麗鳳報導)
接獲家長投訴,關切這件老師發問卷、調查能否打學生手心的宜蘭縣議員謝志得表示,
立法院去年12月就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8條及第15條條文修正案」,明定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由權及人格發展權,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成為世界第108個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
因此,如果老師打學生手心,就不是正當的教育手段。

不過,也有家長和老師持不同看法。

例如,向家長發出打手心問卷的陳老師就在給家長的信中表示,打手心是老師幫助學生的手段,並非以疼痛為目的,而是要讓學生在受到罰站、罰寫、禁止下課等處罰、依然沒有改正行為時,還有方法可以讓學生知道錯在那裡,藉以改正壞習慣。
而且,如果孩子沒有這方面的問題,也不可能被打手心。

聲援的教師們說,陳老師如果不是出於善意,就不用大費周章發問卷給家長了解家長的意見,如今,事情鬧大,非老師、家長和學生之福。

宜蘭縣政府表示,會再向轄內老師宣導現行不能體罰的法令規定,並請老師以更適當的方式管教學生。

【體罰問卷起風波】陳姓導師:已宣佈不打手心
自由〔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引起體罰問卷風波的宜蘭國小陳姓導師說,班上有些學生有管教問題,「站立反省」、「靜坐反省」根本沒有效果,甚至「罰寫」也不寫,長期下來,只會對其他學生造成壞的影響。
選項 是全班討論結果
陳老師說,這份問卷內容,是他與班上學生共同討論出來的結果,會列出打手心選項,是因為他覺得這樣的體罰方式既不會傷害到學生的自尊心,也可以讓脫序的行為得到改善。
極少家長同意打手心
回收問卷發現,大部分家長只贊成罰站、罰寫,極少部分家長同意打手心的體罰方式,但即使如此,他日前已經在班上公開宣佈,不會採取打手心體罰,未來對於班上幾個特別不服從管教的學生,他會交給學校的輔導室或學務處處理。
陳老師說,他做這份問卷調查,是基於一份教學熱忱,希望能藉此有效規範學生;宜蘭國小校長陳銘珍則說,學校尊重每位老師教學方式及教學理念,但不支持打手心管教方式,因為教育部有明確規範,學生有個別差異,老師應依照個案因材施教。


相關附件一
下載「國民小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參考範例.doc」
相關附件二
下載「國民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參考範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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