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6/11/7 點閱人數:1208
主題
教育論壇:凡有壓迫,必有反抗 聲援南投高中教師會+沒有勞動三權 奢談教師專業(轉自立報)
內容
教育論壇:凡有壓迫,必有反抗 聲援南投高中教師會 更新時間:2007-10-30 23:38:38
   記者/作者:羅德水
■羅德水(教師)

針對平面及電子媒體有關「南投高中教師為了多領50元第8節課鐘點費,枉顧學生受教權益」之報導,國立南投高中教師會日前發出「尊嚴勝於一切」的新聞稿,澄清該校教師之所以停上課後輔導課,絕非罔顧學生權益,而是為了抗議該校校長漠視師生尊嚴的必要舉措,且在發動抗議的同時,該校教師隨即採取諸多積極措施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不難預見,在一向保守的校園內,教師以此集體行動表達訴求,勢必引來各方責難,以下兩則媒體報導可為代表:「為了50元,老師拒絕上輔導課,嚴重影響學生權益,也傷害學校名譽。」(東森新聞報)、「而老師也只顧著爭取自己的權益,不尊重學生上課權,這樣的為人師表大大傷害學生,做出最不良的示範。」(民視新聞)

雖然前揭報導充滿了偏見與扭曲,不過,筆者完全同意,這樣的報導方式其實相當程度反映了台灣社會對上述抗議事件的看法,或者說反映了台灣社會對教師這個職業的看法,然而,值得我們進一步討論的是:整起事件可以簡化為新台幣50元嗎?教師發動抗議就是大逆不道嗎?我們應如何看待教師罷課?

首先,老師當真為新台幣50元停止上課嗎?依上述媒體報導方式,一般閱聽人大概都會有這些老師真是斤斤計較的想法,然而,依南投高中教師會新聞稿所載,問題顯然出在該校校長的領導風格,按照南投高中教師會的說法,該校校長不僅諸多行政措施顯有不妥,與師生的溝通亦有問題,校長逕自調降課後輔導鐘點費已是抗議事件的最後導火線。

其實,以台灣的中小學校園生態而論,我們也同時可以想見,若非教師已窮盡救濟途徑,若非情勢已瀕臨絕境,教師又如何敢於甘冒不諱發動抗議?以此而論,媒體報導不僅未能發揮道德勇氣還原真相,還將整起事件的責任加諸教師,這才是嚴重傷害該校師生的作法。

其次,遇到行政首長失職、違法又溝通無效時,教師能否發動抗議?傳統上,溫良恭儉讓才是教師的職業圖像,加上此次事件已被媒體操作成教師為自身權益不惜犧牲學生受教權,發動抗議的教師自然陷於不利的態勢。然而,我們必須再次指出,無論教職如何清高神聖,也無法剝奪、抹煞公立學校教師受僱於政府的事實,更何況,工時與工資俱為重要勞動條件,教師之待遇津貼豈能任由他人擅自刪減,身為受僱者,爭取更好的待遇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一個連自身權益都無力維護的教師,如何去教導學生基本人權之保障?南投高中教師會願意挺身維護法定權益,不但絲毫不可恥,反而是維護師生尊嚴與權益的正確作為。

最後,雖然整起事件其實離罷課的標準甚遠,有關教師罷課的議題還是值得討論。以往,在行政部門刻意的扭曲醜化下,教師組工會被形容成洪水猛獸,不少家長甚至到了聞工色變的地步,在這樣的態勢下,台灣的教師要發動罷課幾乎是難以想像的事。然而,我們也應該看到,世界各國的教師不僅可以組織工會,發動罷工也極為普遍。事實上,就在南投高中教師會發動抗議的同時,中東的以色列中等學校教師、東歐的保加利亞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乃至於中非浦隆地的小學教師,竟然不約而同為了抗議薪資過低而發動大規模罷工,足見台灣教師運動仍在起步階段。

凡有壓迫,必有反抗。南投高中教師會以具體行動維護師生尊嚴的作為,以及因此事件所衍生的教師工會、教師勞動三權議題,實在值得吾等教師同仁深思。


教育論壇:沒有勞動三權 奢談教師專業 更新時間:2007-11-06 22:41:45
   記者/作者:羅德水
■羅德水(教師)

上週,我們於此還原了南投高中教師會抗議事件的前因後果,不過,整起事件更值得進一步關注的其實是,勞動三權與教師專業自主究竟有何關連?

毫無疑問,勞工之所以必須組織工會爭取勞動三權,主要原因乃是勞資兩造的關係先天上並不對等,位居弱勢的勞方因而必須藉由集體力量之集結,取得與資方協商的對等地位,並以爭議權為後盾,透過協商談判積極維護勞工權益。

不過,也因為此一性質,不少人對教師組織工會總是抱持疑慮甚至反對的態度,認為教師工會只會爭權奪利,無助於學生受教權之保障;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統治集團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則進一步宣傳,工會並非專業團體,教師身為專業人員不應組織工會,別有用心地將工會與專業直接對立起來,意圖從根本封殺教師工會的正當性。

儘管上述粗糙的連結絲毫沒有學理依據,此一謬論仍然深植在反對工會者的心中,甚至連不少教師都認為:教師要維護其專業地位根本無須藉由組織工會,而應專注於自身專業能力之提升,他們認為,只要專業能力提升了,教師之地位與權益自然可以獲得確保。

問題是,實情當真如此簡單嗎?以南投高中教師抗議事件為例,表面上,教師無疑是發起抗議的一方,可實際上,校長違法失職在前,教師抗議在後,可以說,校長才是整起事件的實質發動者,若無校長錯誤行政在前,教師要以何名義發起抗議?進一步言,若在教師溝通協調後,校長隨即展現善意,修正了不當的行政措施,教師繼之又發動抗爭的正當性何在?

或許大家不免要問,何以經過教師懇切的溝通後,校長仍然一意孤行?是教師溝通技巧欠佳?還是雙方已沒有互信基礎?

筆者以為,以上原因充其量只能算是阻撓兩造有效溝通的障礙,並非影響最終溝通結果的關鍵。分析起來,教師之所以難以和行政首長溝通的真正原因是,教師與教育行政部門、行政首長之關係並不對等,形式上教師既無法取得與校長對等協商的地位,實質上教師亦無使協商朝良性發展的有效武器,在這樣的態勢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管理階層,往往也沒有與教師溝通的認知與作為,因而,就算教師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只要另一造拒絕溝通,雙方的協商還是無法持續開展。

應該看到,三級教師會面對的協商對手雖然不一樣,但面對的問題基本上並無二致,教師若無完整的勞動三權作為後盾,不僅協商的發動權一面倒掌握在行政首長手裡,溝通或協商的成敗也將完全取決於對手的善意,可以說,沒有勞動三權保障的教師會,本質上與聯誼會完全沒有兩樣,連維護自身權益都成問題,更遑論確保教師專業自主。

我們以為,上述教育現場中勞資權力不對等的態勢,明顯有利於行政部門壟斷教育決策,並強化其單方決定教育資源分配的權力,毫無疑問,這才是行政部門之所以反對教師組織取得完整勞動三權的關鍵,因為一旦教師組織取得合理的勞動三權,長期以來行政獨大、或是行政凌駕教學專業的亂象,都將在教師組織集體力量展現下逐一被打破。

從這樣的脈絡來看,我們絕對不能以「爭權奪利」小看教師勞動基本權的爭取,教師組織擁有完整勞動基本權後,消極而言,不僅可以集結力量抗拒來自官方不當的教育政策,積極來說,更是落實教師專業自主、發揮教育專業的重要基礎。

經過以上分析,一個再清楚不過的事實擺在我們眼前:教師勞動基本權與教師專業自主非但沒有矛盾扞格,甚至是互為表裡相輔相成,無論為了維護資自身權益,或是確保教師專業自主,都必須爭取教師勞動基本權。這才是整起抗議事件,最值得所有教師深思之處。

相關網址
http://lihpao.shu.edu.tw/news/in_p1.php?art_id=15965


回網站首頁   回此公告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