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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6/5/3 點閱人數: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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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新聞稿:扭曲勞動人權 官員極盡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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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扭曲勞動人權 官員極盡能事
有關教育部昨日通過教師會法草案,本會謹將相關過程說明及評論如下:
一、民國91年秋,基於教師法中對教師組織的規範與保障不足,教育部曾提出三個方向,其一為修教師法補強,其二為修工會法第四條,其三為另訂教師會法。歷經三年,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在立院形成膠著毫無進展,全國教師會乃由修教師法或工會法皆可,自94年秋起轉而力推工會法。這在國際潮流中屬於基本人權,有其正當性。
二、本會在今年初曾在某個場合聽聞教育部有意草擬教師會法,會務人員表達尊重教育部可以主張,但仍將依會內決議繼續推動工會法第四條之修法(即賴幸媛版)。
三、今年(96)三月,賴幸媛委員版工會法第四條修正案,在衛環委員會審查通過,四月下旬國民黨團版工會法(全版本)在衛環委員會通過,同時教育部在行政院會中承諾將在十日內提出教師會法草案以做為賴版或國民黨版之併行協商內容。
四、教育部自草擬條文到昨日部務會報通過均未與本會有所溝通,本會於四月二十九日起透過各種管道分向承辦人員、部次長、行政院表達質疑,但為達成時效送行政院,部務會報通過先行送院,但應繼續溝通以供行政院審查時修正。
五、五月三日部務會報結束後,官員向媒體說明草案內容,並自行添加負面言詞,本會經媒體告知其內容共有以下數點:
a.不明訂會務假,開會再給公假。
b.過去每年給教師會四億三千萬代課費用。
c.要組工會,就取消月退。
d.不得有罷教及其他阻礙教學正常運作或對抗之爭議行為(條文中有)
e.教師會去提工會法不告訴我們,我們弄教師會法也不用告訴他們。
六、對於教育部官員以上述極不友善言辭欺騙社會,打壓教師組織,本會聲明如下:
(一)會務假是工會安全的最基本要素,明定會務假是教育部與教師會多年來不變之共識,亦是使教師組織得以健全發展之重要因素,許多教育政策得以正確修正,教育措施得以良好溝通,政策缺失得以傳達,都賴適度的會務假。
教育部官員以「做公益」來比擬「會務」,要教師會幹部用課餘做公益,「反正才24節課,時間多得很」,根本是妄想回到霸道主政的威權思維。
(二)本會僅在成立初期(89.90)兩個年度分別由教育部主動補助1000萬及500萬的全國教師會及地方幹部代課費用,91年度以後本會未再申請教育部也未再補助本會代課費用,代課費用均由本會以會費自行支付(相當於台塑工會、中鋼工會的幹部會務假薪資)幾年來本會僅在數項業務上以專案申請取得和其他人民團體相當的部份補助(例如SUPER教師獎、教師選聘網、參加國際事務),教育部官員放話誣指本會已每年收受四億三千萬元,是既遲付了該付的勞動安全保護成本,又誇大了、捏造了不實數據。
(三)教師退休制度已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十年多,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只是相對提撥退撫儲金的一方,只是在盡雇主應盡的責任,無權決定退撫制度要如何改,領月退或領一次退是當事人的權益,退撫基金若操作得宜、財務平衡,退休制度就沒有調整之必要,教育部動輒恐嚇教師要取消月退,是完全無知的流氓行徑,無視於勞退新制已有月退,勞保老年給付也將改為年金化。
(四)我們認為工會法雖有兩個版本在委員會審查通過,但尚須通過艱難的朝野協商,教育部無須張惶失措,拿粗糙無比的教師會法草案搪塞行政院、立法院,而拉高調子、吊人胃口的更令人不齒,至於醜化罷教、罷工更是對勞動人權的無知與蔑視,蓄意對自己平時教育政策錯誤可能引發的抗爭撐起保護傘,本會將不斷與教育部進行論辯,與廣大民眾溝通說明,以取得合理的勞動人權。

全國教師會 敬上-9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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