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發佈人:公關活動部主任/閻玉華 公告日期:96/3/21 點閱人數:975
主題
檢驗郝市長誠信從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修正開始
內容
檢驗郝市長誠信從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修正開始

羅德水(教師)

或云民主政治的一大優點,就是不同政黨可以在選舉中提出各種競選政見,透過政黨競爭與選舉過程,從而促成總體社會的進步。然而,以台灣目前惡質的選舉文化及藍綠對立的政治氣氛而言,不僅多數候選人所提出的競選政見有欠專業,一般選民在選舉結束後,會持續關注當選人是否用心落實競選承諾的恐怕也不多見。
上述情形無疑是對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大傷害,當如何改善,值得各界正視。淺見以為,相較於一般個別選民,無論作為一個壓力團體或專業的教師組織,就教育政策而言,教師會均有其監督當選人的責任與義務,至於如何監督呢?要言之,不出以下三種態度:其一,致力讓有利於整體教育發展的政見兌現;其二,讓違反教育專業的競選承諾有被檢討、修正甚至是廢止的空間;其三,讓爭議過大或不具社會共識的教育政策有重新獲得公平討論的機會。
以上任迄今即將屆滿3個月的台北市長郝龍斌為例,郝市長於去年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即曾陸續提出許多教育政見,在這些眾多的教育政見中,對台北市的中小學教師來說,印象最為深刻的大概就是「教科書一綱一本與共辦基測」,以及郝市長多次公開宣示的「校長連任至少需獲得百分之六十以上之教師支持」的競選承諾。
比較郝市長前揭二項重要教育政見,有關「教科書一綱一本與共辦基測」的政見,目前為止,明顯屬於爭議過大或不具社會共識的教育政策,筆者以為,教師團體應致力於讓本案有重新得到充分討論的機會,相關政策配套並應朝兼顧教育專業與民意需求的方向努力。
至於針對「校長連任至少需獲得百分之六十以上之教師支持」的政見,教師會究應抱持何種立場呢?表面上看,此一政見看似對教師有利,為了維護教師權益,教師會焉有反對的道理?更何況有許多中小學教師對此一構想咸表贊成,不過,為了台北市總體教育發展,本案仍應回歸校長遴選制度本身做深入探討,因此,與其關注此一政見是否有利於教師?不如問是否有利於教育?
回到現狀來看,郝市長的承諾之所以會贏得廣大中小學教師的支持,道理其實再簡單不過,因為自民國89年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校長遴選作業以來,美其名是「遴選」,但北市各校長出缺學校之國中小教師不僅不得擔任遴選委員會委員,甚至連針對候選人自行舉辦校內公開說明會或其他問卷調查等遴選活動,亦在教育局明文禁止之列,難怪有許多教師同仁抨擊,這樣處心積慮排除學校教師參與的遴選作業根本就是徒具形式,應儘速予以修正。
以此而論,郝市長有關改革校長遴選作業方式的談話,可謂切中時弊,然而,再好的政見若未加以落實,永遠也只是政見而已,甚至反有可能被指為選舉花招,政治人物豈可信口開河、過河拆橋?
我們以為,此一政見之落實不僅影響北市校長遴選作業的改革進程,更攸關郝龍斌市長的誠信問題,郝市長應以更為積極的態度與作為,嚴肅面對自己所提出的教育政見。而身為北市府團隊一員的教育局,尤應配合市議會審議進度,儘速提出進步的、合理的「台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修法版本,並相應修正北市國中、國小校長遴選作業要點,還教師參與校長遴選的應有空間,並使進步的教育政見有落實的可能。(台灣立報960321)
相關附件一
下載「960321檢驗郝市長誠信從校長遴選條例修正開始.doc」


回網站首頁   回此公告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