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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災總動員 遠離火災肆虐 壹、火災案例: 一、96年1月30日本市松山區松河街火災: 現場為4層樓RC建築物,火災發生於夜間,幼童(7歲)獨自留置於家中,卻因大門反鎖及年紀幼小無法有效進行避難,致造成死亡。 二、96年2月4日本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巷內火災: 現場為4層樓RC建築物(頂樓加蓋),凌晨因電毯使用不當引發火災,頂樓一位高齡95歲長者正值睡夢中,復因曾受傷而行動不便,造成逃生及求救均困難而罹難。 貳、災例所凸顯問題: 一、幼童及長者俱為避難弱勢族群:上揭罹難者一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一為年紀幼小家中大門遭反鎖,逃生應變都必需靠人引導或扶持。 二、發生地點為住家:起火處均未設火警警報器,致發生火警時無法及早偵知有效進行逃生避難動作。 三、延誤報案:2件火災都經由民眾及附近居民發現後始報案,已延宕火災初萌搶救先機。 參、建議應採取之防護措施: 一、勿將孩童、病患、行動不便、長者,獨自留在家中,無人照應。 二、建議每一房間裝設獨立式住宅火警警報器,及早偵測火警應變處置。 三、製作「居家逃生計畫」,規劃避難逃生動線,並定期演練。 四、使用防焰及不燃性材料,減緩擴大延燒增加避難逃生時間。 五、勿裝設鐵窗,強化社區守望相助功能,如已裝設,應留設足夠逃生口。 六、電(毯)暖爐使用前,請依使用說明了解使用方法並檢查其安全性,避免造成危害。 七、寒冬住家使用火氣請特別保持通風,勿閉門窗氧氣不足,致生一氧化碳中毒。 八、睡覺前或離家遠行,應檢查電氣及瓦斯是否關閉,以免釀災。
災害的發生往往在「意料之外」,民眾於用火、用電、瓦斯使用應加強注意安全措施,再度提醒民眾,期望全民防災總動員,隨時做好防災整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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