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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6/1/30 點閱人數: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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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校轉型 國會願立規範(洪秀柱委員辦公室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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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洪秀柱立法委員辦公室
小校轉型 國會願立規範
96.01.30
立法委員洪秀柱三十日與全國教師會共同辦理「小型學校轉型公聽會」以宏觀的角度搭配各地方教育人員的分享,檢視了目前台灣小型學校的處境及因應之道,並鼓舞在小校默默奉獻的教育工作者。
洪秀柱認為,通常正常的學校規模是「大學大,小學小」,但我國有很長一段時間在國中小規模太大,上百班者比比皆是,和法令揭櫫以48班為原則相比,根本沒有良善條件來做好人性化教育;另一方面,小型學校人少事繁,行政程序不願給予鬆綁,讓小校不易發揮靈活的特色,加上人事流動頻繁,又讓人誤以為小班小校不見得效果更好,這都是因為資源配置和學校定位沒有慎重處理的緣故。
身為資深教育立委,洪秀柱委員認為政府不能錯失讓小校成為教育珍珠的機會,她發現近來小校的校長與教師都不再大幅流動,而前幾年倡議學校本位課程又使學校和社區更緊密結合,因此貿然以人數為門檻就進行廢併校,實是短視近利。調整教育資源的方式有許多種,應傾聽各地教育人員的心聲。
就國會的立場,如果部份小校確需要轉型,有必要就檢討時機、決策程序、處理方式給予立法,以免讓部份縣市政府將小校轉型簡化成廢併校,而無益於教育發展,身為國會議員,洪秀注委員當然樂意接受民意委員,參考國際資料及我國憲法第108條第四款之精神,在下個會期嘗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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