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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6/1/16 點閱人數: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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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會新聞稿】健全公共退休金管理機制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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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新聞稿-2007.01.16
健全公共退休金管理機制刻不容緩
壹、任何公共退休基金都要建立績效機制:
公共退休基金雖然必須強調安全性,但由過去十年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經驗已經證實:刻意以防弊,保障最低獲利為目的之管理思維,恰好帶來績效不彰的後遺症,尤其「保障最低獲利」給予官方可以配合政策操作的藉口,卻又用「未實現盈虧不合於預算法補助」來推托撥補責任,最後誰也不用負責任。這種「無人負責」的現象必須在勞退監理會三讀立法、成立運作後列為最重要的警惕。

貳、監理責任應以代表性為主、專業性為輔
監理基金操作固然有其專業性,但若將專業性與代表性對立起來顯有歧視各工會代表之嫌。按專業性太高者自有顧問可做諮詢,但各工會為向其會員負責,無論是出席率、發言內容,均會漸入佳境,反之,若用專業性做門檻最後往往會罔顧向基層負責,不能假設工會將以酬庸或分贓而忽略其派出代表之專業性,這在過去十年的教師參與退撫基金監理工作已充份呈現,反之監理委員不應再有太多部會首長或資方代表,因為這些人沒有切身之痛且常派人代理,完全失去意義。本會支持且主張各種公共退休基金之監理委員,其中受雇者應佔1/2以上甚至2/3以上。

參、行政法人不會不受監督
部份委員擔心行政法人不受監督,事實上有效的監督應靠監理委員,因為事有專責,不像立委要全方面關切國政,又要勤於服務選民,心力難以專注,不如交由各工會派出之代表直接監督,若有弊端或績效不彰,監理委員自得訴諸輿論,或商請立法委員納入國會問政素材,除非監理委員怠惰,否則沒有僥倖餘地。

肆、基金應以委外操作為主,但應做好稽核機制
根據過去勞保基金、退撫基金委外的經驗,委外操作的績效已明顯高於自行操作,因此基金監理會應轉型成為以監理稽核功能為重,勿過度專注於自行操作的績效起落,尤其應該搭配基金投資配置的調整-對於定存,短票等都應大幅降低比例。管理會不應與監理會並立,而應成為執行小組,而稽核者之層級應直接隸屬於主任委員,任免考核均不受監理會或管理執行人員影響。
結論:我國各種公共退休基金應從過去活力不足的狀態中脫胎換骨,應從可以配合政府高層護盤操作中走出來,成為現代化的基金經營者,擺脫「依賴撥補,績效平平」的形象,以造福國人、贏得社會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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