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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教師會對明日立院處理公保優存案的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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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對明日立院處理公保優存案的聲明 95.12.28 一、 我們的提醒: 各黨應依法制程序與互信原則處理本案,不論結果如何,我們相信明天立院的結果應不是終極處理,任何政黨或團體若對1212方案運作翻案,必須確保終極方案不讓教師的損失超過1212方案,且不使公教人員在過程中承受更多社會責難,以向基層負責。 二、 我們的堅持: 1. 退休與待遇為雇主給受雇者的勞動條件,雇主應信守對員工的承諾。 2. 若政府財政困難,我們可共體時艱,但我們堅持以本俸為計算基礎的公平、合理方案,並且要求政府應向全國軍公教人員公開道歉。 3. 我們堅持反對任何「肥高官,瘦基層」的假改革。 三、 我們的理由: 1. 公保優存早在84年修法時已廢止斷源,只有保留舊制年資者才享有政府對其等以前過低薪資之補償。 2. 這是白紙黑字的工作契約,90年行政程序法通過後應法制化而未法制化,是行政部門怠惰所致,不能因此影響人民之權益。 3. 退休相關給予是工作條件,工作待遇的一部份,政府不能擅自毀約。 4. 退撫基金之繳交是以本俸作為提撥標準;優惠存款金額也以本俸當基數,若有任何改變都要以本俸當基準。 5. 退休所得不同於在職所得,部長退休後已不需做部長主管之工作,教授退休後也不需做學術研究。 6. 有為的政府應以提高人民之生活水平,達到均富為目標;而非掩飾自己的執政無能,剝削員工權益,讓人民均貧。
退休因應小組敬上(經94.11.20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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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一 | 下載「951228-聲明稿.doc」 | 相關附件二 | 下載「951228-公聽會發言.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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