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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5/12/27 點閱人數: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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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步共識 兵缺代課年資可核算退休年資-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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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
教師會爭取很久的兵缺代課年資問題,終於在立院有了初步共識,詳情請見下列報導,也請各位老師轉知貴校有帶兵缺年資的老師此訊息,一起來關心這個議題,謝謝。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十六日電)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與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達成初步共識,同意二00八年元旦前擔任兵缺代理教師的服務年資,可核算為退休年資。


以往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為了國、中小教師缺額,會透過甄試選用人員,擔任因男性教師服義務役而需要的「兵缺代理教師。」
不過現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未規範,各級公立學校兵缺代理教師服務年資可採計為退休年資,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黃健庭(台東縣)等主張,這項規定有違平等原則,有必要修正。

全案經教育及文化與法制兩委員會聯席初審決議,交院會討論前須經朝野協商。親民黨籍立委呂學樟(新竹市)下午召集朝野協商後,達成共識,至二00八年元旦前,在各級公立學校服務的兵缺代理教師年資可採計為退休年資,但二00八年元旦後才擔任者,服務年資不得併計為退休年資。

此外,第十八條經協商後修正為,依教育部法令聘任,介派至公、私立學校擔任軍訓護理課程的護理教師,也可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辦理退休,但在二00一年十月三十日以前任職年資的退休金由公庫支給,二00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之後任職年資退休金由退休撫卹基金支給。

12/26/2006 10:24:55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6/12/26/n15701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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