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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5/12/12 點閱人數: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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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對18%變革朝野達成共識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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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公佈,謝謝!
「改革來自專業 改革應經協調」
全國教師會對18%變革朝野達成共識的聲明
一、 本會依內部程序,達成接受退休制度可以有所變動的共識,但堅持公平合理,且合乎法制程序,在會員長達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後,至今大抵完成原訂目標,衷心感謝各政黨立委與各位媒體朋友的關注與支持。
二、 方案最後由各黨派協調並尊重文官建議後,達成共識,社會應藉此建立「改革來自專業,改革應經協調」的認識,並不再以藍綠做為「改革、反改革」的區隔,在理性的討論中,任何變動不難經由集體智慧達成。
三、 公部門基層受雇者所享有之待遇與任職期間被要求之責任,過去均由政府片面訂定,並非基於勞雇協商,因此受雇者依規定服務,依規定退養;制度的合理性可以因時代而檢討,但不應由基層受雇者承擔罪名。此次變革前期執政者利用國家機器羞辱公教人員的作法,應出面道歉。此一過程,亦應視為我國政治史上一大殷鑑。
四、 考試院在這次變革中,無論審議或表決,均未遵守利益迴避原則,致使方案產生扭曲,傷害公部門受雇者內部的公平,由該院主導制度公部門受雇者的權利義務,顯已不合時宜,其結構及運作完全不合法治國權力分立之精神,應在國家體制上做重大變革,在修憲完成前考試院應先調整作法與公部門受雇者代表建立常態性協調機制,並接受外界監督。
五、 人民的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係中央法規標準法所明定,至今仍有許多攸關人民權利義務而顯為人民所信賴之規定未由相關部會送立院依立法程序處理,不僅失職,且有違政府對人民的責任,本會要求全面檢討。

※新聞稿之電子檔案,可至本會網站(http://nta.org.tw)下載。※

全國教師會 敬上-95.12.12
新聞聯絡人:楊秀碧副理事長
聯絡電話:0933-275-925 0982-939-522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95年12月12日上午9時
地點:議場主席休息室
決定事項:
一、 同意公務人員退休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之修正案(各黨團共同提案),列入本(12)日(星期二)中午程序委員會議程,將上述兩案列入第十二次院會議程逕付二讀,並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即照提案條文通過。
二、 本次第十一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三案照協商結論通過:
銓敘部函送「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一案,勉予同意備查,報請院會存查。至銓敘部函送「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第三點之一」一案,因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依本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提報院會議決後,通知銓敘部溯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六日予以廢止。
附帶決議:
一、 退休公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改革方案,應將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月數,每年以1.45個月計算,並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與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相關條文據以實施,至於軍職人員,因其服勤性質特殊,仍依九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施行之改革方案辦理。
二、 退休公教人員在九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至優存要點第三點之一溯及廢止前,因優惠存款到期換約而減少之公保養老給付存款利息差額,國庫應於兩個月內補足,以充分保障退休公教人員之權益。
三、 由考試院發文感謝軍公教人員顧及國家財政困難之犧牲與支持。
相關附件一
下載「951205-新聞稿-改革來自專業改革應經協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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