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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文宣部主任/閻玉華 公告日期:95/12/6 點閱人數: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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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校外教學用車安全把關,政府部門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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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李建昌、周威佑
社團法人台北市教師會聯合新聞稿
發稿日期95/12/06
新聞聯絡人: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辦公室主任簡舒培0926085769
北市教師會羅德水總幹事0920439868

校外教學用車安全把關,政府部門責無旁貸

發生慘絕人寰的梅嶺大車禍之後,政府相關部會在社會壓力下,再次宣示將積極修法,落實遊覽車的管理制度,台北市教師會今日與市議員李建昌、周威佑、徐佳青等共同召開記者會,希望相關單位能同步正視學校校外教學隱藏的問題,市府各相關局處負起各級學校校外教學活動安全把關工作。
市議員徐佳青、李建昌、周威佑等人表示,使用遊覽車最為頻繁者,除了國內旅遊外,就屬全國各中小學所舉辦的校外教學,與其出事後再來檢討道歉,不如防患未然於平時加強遊覽車的管理與稽核,三位議員因此強烈要求台北市交通局與監理處應確實做好大客車之檢驗,以及駕駛人之稽查考核工作,並定時將檢驗結果、合法遊覽車公司之基本資料、各家公司與駕駛員之違規肇事紀錄、車輛維修保養情形等資料,通報北市各級學校參考,以從源頭落實校外教學安全。
應邀出席記者會的永嘉法律事務所李漢中律師則指出,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若有使用車輛之需要,應依採購程序公開招標,並於合約中嚴格要求業者提供檢驗合格、保養良好之車輛,並加入違約時之罰則,以確保行車安全,而非要求不具備車輛安全相關專業知識之學校教師進行車輛安檢,甚至簽署所謂「安全檢核表」。
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柯文賢則表示,教師會接獲許多教師來電反應,老師們既無專業能力進行車輛安檢,對於業者是否確實做好車輛維修與安檢工作亦無從得知,卻時常必須進行校外教學工作,學校老師與行政同仁可以說都是提心吊膽來辦理校外教學的。台北市教師會呼籲,政府各相關單位應負起責任,於平時做好車輛安檢工作,禁止有重大違約紀錄之業者承包各級學校校外教學活動,讓師生家長於進行校外教學時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相關附件一
下載「951206新聞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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