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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局2007年調整放假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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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
附件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之2007年調整放假原則公文,請卓參
行政院 函 地址:10058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傳真:02-23975565 承辦人: 電話:02-23979298 E-Mail: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院授人考字第095006459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主旨(請至本局附件下載區下載 http://serv-out.cpa.gov.tw/od/) 主旨:檢送「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1份,並配合修正明(9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一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案調整原則係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又為民服務機關(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構),學校及軍事單位由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另民間企業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二、明(9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前經本院95年6月2日院授人考字第0950062436號函知在案,玆配合修正如下: (一) 農曆除夕暨春節假期(2月17日至2月22日)之次日上班日(2月23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後1週之星期六(3月3日)補行上班。 (二) 民族掃墓節(4月5日)適逢星期四,其次日上班日(4月6日,星期五)調整放假,於節日後1週之星期六(4月14日)補行上班。 (三) 端午節(6月19日)適逢星期二,其前1日上班日(6月18日,星期一)調整放假,於節日當週之星期六(6月23日)補行上班。 (四) 中秋節(9月25日)適逢星期二,其前1日上班日(9月24日,星期一)調整放假,於節日當週之星期六(9月29日)補行上班。 三、上開調整原則及明(9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本院人事行政局業已登載在該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pa.gov.tw)首頁「最新消息」及「辦公日曆表」中,請逕上網查詢。
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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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一 | 下載「2007年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調整放假原則(公文).doc」 |
相關附件二 | 下載「2007年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調整放假原則.doc」 |
相關附件三 | 下載「2007年日曆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