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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5/10/13 點閱人數: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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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任教師」真的是「師師相護」造成的嗎?(全教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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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不適任教師」真的是「師師相護」造成的嗎?
最近教育部與某些民間團體針對所謂「不適任教師」,紛紛將問題的關鍵指向學校教評會的成員比例,以致造成所謂「師師相護」。對此,全國教師會有下列兩點聲明:
首先,針對媒體刊載教育部指稱:「中小學、高中職、大專院校、補校及進修學校共4936所,大約要133年,每所學校才都淘汰1位不適任教師」。對於教育部這樣的說法,本會要問教育部的立論依據什麼?難道每個學校都一定且至少有個不適任教師嗎?如果問題真是這樣,教育部能不能向社會大眾說明,這些年究竟有多學校將「不適任教師」的個案,提交學校教評會審議,又在教評會中因「師師相護」,以致未能處理「不適任教師」。本會認為「不適任教師」的問題要是真如教育部說的那麼嚴重,教育部就應該負起責任確實督導各級學校行政人員,將「不適任教師」提報學校教評會審議,並將其結果統計且對外公告;讓社會看到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行政人員執行「處理高級中學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的努力,又究竟有多少案例是真的因為學校教評會「師師相護」,以致不能處理「不適任教師」。如果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行政人員根本沒有盡到義務提報「不適任教師」,卻胡亂信口開河的把「不適任教師」處理不利的責任推給學校教評會「師師相護」;本會認為這以倒果為因的手法,把行政怠惰的責任轉嫁給學校教評會,讓老師來扛行政怠惰的黑鍋。本會再次鄭重要求,教育部拿出數據,說明「不適任教師」到底是因為行政怠惰以致無法處理?還是「師師相護」造成無法處理。
其次,本會深信沒有任何個人或團體比本會更在意「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對絕大多數教師來說,往往因為 一兩個「不適任教師」,讓大多數教師的認真、敬業付之一炬;因此,本會過去不但親自協助處理不適任教師,也積極與教育部協調訂定「處理高級中學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不過,本會必須強調處理不適任教師除了要求效率以外,也必須兼顧當事教師的人權保障,尤其在事件真相未明、或責任歸屬不清的情況下,實在不宜以民粹的手法,刻意挑起親師對立的氛圍。否則如果事件的真相不是特定團體或個人所宣稱的,那麼相關當事人所受的傷害該如何來補救?本會認為「人本」應該是普世的價值,所有人都應該被人本的對待,而不是把部分人排除,或只有少數人該被「人本」的對待。
最後,本會要再次重申,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本會願意積極承擔相關工作,展現教師
體的專業與道德勇氣。不過,我們也期待教育部等教育主管行政機關能有積極的作為,要求學校行政人員善盡職責,確實執行「處理高級中學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也期待相關的民間團體不要再炒作民粹,讓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回歸「處理高級中學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新聞聯絡人:全國教師會政策部主任 廖俊仁
聯絡電話:0980-371305,0936-09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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