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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5/10/11 點閱人數: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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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論壇:教師組織文宣工作初探之三 公聽會與記者會SOP-轉自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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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論壇:教師組織文宣工作初探之三 公聽會與記者會SOP
■羅德水(教師)、閻玉華(台北市教師會公關活動部主任)
身處資訊爆炸的年代,是一種幸運,也是一種不幸。幸運的是,任何資訊信手拈來皆能為我所用;不幸的是,我們的努力與聲音,可能短時間內就被淹沒在這訊息的海洋中而不復見。因此,如何吸引媒體的

注意、報導,進而提升組織的能見度、喚起社會的關心與討論,就成了所有非政府組織的重要課題。

在各種吸引媒體報導的策略中,召開記者會與公聽會可以說是所有壓力團體的基本功。組織在決定召開記者會與公聽會前,應先審慎考量兩個關鍵問題,其一,記者會或公聽會的內容是否有新聞性?能否吸引媒體採訪報導?再者,經由媒體報導之後,能否達成組織設定之傳播效果?評估完成後,接著就是著手準備了。

大體上來說,記者會與公聽會之準備流程大致相同,茲提供以下作業流程供教師組織參考:

一、設定議題

不論是記者會或是公聽會,首先必須確認主題為何?事件造成之影響為何?組織之立場為何?訴求為何?組織想要達到之傳播效果為何?

二、確定時間

確定主題之後,接著就是找尋合適的召開時間。

議題為臨時發生:如果事件緊急,需立即反應者,則應儘速召開,以爭取時效。例如,台北市教師會在北市教育局宣布「零體罰政策」後,於短時間內假立法院召開「釐清管教與體罰爭議公聽會」;亦曾在教育部公布有特定目的之「教師法修法意見調查」後,於第一時間隨即與各工會友會召開「一起幫教育部上勞動人權教育課記者會」,即時做出反擊。

議題是主動規劃:如果議題係由組織主動規劃,則可以找尋合適的時間點再行召開,以創造新聞性搏取版面。例如,台北市教師會就曾配合教師節召開「大台北地區教師憂鬱指數調查」記者會;也曾在五一勞動節前夕,與立委聯合召開「工會法修法」公聽會。

三、確定地點

免費場地:立法院、縣市議會的場地不僅設備完善,且又具有無需場地費、媒體群聚效應、民代、官員出席率高的優勢,實為教師組織召開記者會與公聽會之首選,場地可請友好民代協助商借,並依議題決定是單獨主辦或與民代合辦。

租借場地:萬一立法院或議會無法提供合適場地,只好考慮自費租借場地,惟仍應以媒體記者熟知之地點並便於採訪為宜,例如台大校友會館、NGO會館等。

四、確定出席名單

確定邀請名單:組織應視實際需要邀請民意代表、學者專家、主管當局、社會公正人士、團體或機構代表等出席,邀請出席人員時應考量其專業性與代表性,以增加媒體採訪意願。

確定主持人及引言人:記者會或公聽會均是組織重要的文宣傳播管道,主持人通常以理事長為宜,聯合主辦時則可請相關民代共同主持。至於公聽會的引言人尤需慎選,相關發言應以能精確表達組織立場為最大考量,方能達成組織交付之傳播效果。

五、邀請媒體採訪

召開記者會與公聽會之主要目的,即是希望能吸引媒體前來採訪、報導,因此,各級教師組織平時就應建立各家媒體聯絡方式,並於活動進行前1至2日發送採訪通知,特別重要之媒體或記者,尚需電話邀訪。

至於採訪通知的內容則應力求簡潔有力,一頁篇幅即可,主要目的是讓媒體清楚知道記者會或公聽會的舉辦主題、原因、時間、地點、組織訴求重點等,以吸引媒體到場採訪。

六、加強記者會效果

為加強記者會之傳播效果,可輔以行動劇加強效果,行動劇之編排演練與道具製作,則應事先完成,呈現方式以能清楚表達組織訴求、增加媒體報導意願為佳。

七、會前準備

一場成功的記者會與公聽會,除了主題本身的新聞性外,事前的準備功夫更是不能疏忽。包括記者會要發的新聞稿、與事件相關的資料文件,都應事先備妥,並以資料袋分裝,以利於現場分送。此外,出席人員之立牌、海報、簽到單等前置作業亦應提早完成。

八、提供新聞稿

值得組織召開記者會或公聽會之議題,勢必攸關教師權益與組織專業形象,為讓媒體正確理解組織的理念與立場,應同步備妥新聞稿。新聞稿之撰寫應以事實為基礎,以行文流暢、段落分明,能清楚表達組織訴求為佳。

為讓媒體廣為週知,新聞稿除應於記者會、公聽會現場發送,亦應將文稿電子檔寄送各家媒體,並於組織網站內同步公告,以增加傳播效果。為配合媒體作業流程,晚報記者最好早上11點以前發送;日報記者最好是4點以前;電子媒體則配合三節重點新聞以搶佔版面。

九、事後追蹤與宣傳

記者會、公聽會召開後,組織應蒐集各平面、電子媒體之相關報導,從媒體報導之內容即可得知記者會之傳播效果,如有媒體錯誤解讀組織立場,會務幹部更應於第一時間與採訪記者溝通澄清,若報導已達成原定之傳播效果,更可彙整媒體報導向會員宣傳,增加其對組織之認同。

十、檢討改進

任何成功都必須從從錯誤的經驗中吸取教訓,舉辦記者會與公聽會之經驗也是累積而來,因此,為免再犯相同錯誤,每一次會議後會務人員都應召開檢討會議,以收集思廣益、共同成長之效。

綜合上述,我們大致對於記者會與公聽會之召開有一初步之瞭解,雖然兩者的召開流程上大致上相同,但仍有相異之處,試簡述如下:

一、目的不同

決定召開記者會主要是事件具有值得宣傳的價值(新聞性),於是主動出擊透過傳媒向大眾宣傳,或是事件已經發生,組織迫於情勢必須立即澄清回應者,無論如何,其根本目的都是希望藉由記者會正確傳達組織立場與理念,為免各說各話分散傳播效果,出席記者會之人員應以能認同組織理念者為宜。

至於公聽會之召開原因,通常是針對重大教育事件或法案的修法方向進行討論,此時各方代表之立場不見得與組織一致,儘管如此,組織仍應於會場清楚說明立場,並以專業意見說服與會人員,期能通過組織版本之教育政策或法案。

二、參與人員不同:

召開記者會的主要目的是要清楚表達組織訴求,因此,邀請之出席人員或民意代表不宜過多,以免模糊訴求焦點。至於召開公聽會時,為呈現各方觀點,雖可廣邀相關權利義務當事人出席,惟仍應以能達成組織既定傳播效果為最大考量,切忌邀請之來賓有反客為主之情事,甚至淪為對手表演或攻擊組織的舞台。

三、場地不同

因公聽會參與人數較多,以大型會議室為宜,記者會之場地原則上以媒體採訪之便利性為最高考量。

四、時間長短不同

由於記者會之訴求相對單純,會議時間以30分鐘至一小時為佳,不宜過長,主持人應鎖定主題主導議程,並保留時間供記者發問、互動。

公聽會方面,由於出席人員較多,各方立場又不一致,因此需要較長時間,通常視主題而定,以2至3小時為宜。此外,為增加報導機率,召開時間可視情況配合媒體採訪需求。

透過以上說明,對於召開公聽會及記者會之流程應該能有初步的認識。組織是需要行銷的,對資源貧乏的NGO來說,妥適的運用記者會與公聽會,就是宣傳組織理念、建立專業形象的重要途徑,惟要全面提升組織文宣戰力,仍有待各級教師組織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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