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重要公文--就超額教師提列一事,本會之意見 |
內容 |
各位老師教安: 就教育局調查「臺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提列超額教師介聘作業注意事項」(草案)修正意見一事,台北市教師會於9月8日理事會提案討論,就相關事項作成決議,並成立小組,以因應該草案之發展。 以下附上本會給教育局之公函,就教育局在無法律授權下,對其適法性提出質疑,並要求教育局進行協商。
公文內容如下: 社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教 師 會 函
受文者: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95年09月11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師賢字第0952012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 就 貴局「臺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提列超額教師介聘作業注意事項」(草案)表達本會意見。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局95年9月4日北市教人字第09536703100號函。 二、本會及國小教委會接獲諸多會員學校反應,針對 貴局「臺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提列超額教師介聘作業注意事項」(草案),表達諸多意見。故本會於9月8日理事會提案討論,就相關事項作成決議,交付本會辦理。 三、本會肯定 貴局積極處理超額教師問題之用心,然揆諸教師法第十五條規定,該法並未就「提列超額教師」部份進行轉授權,故 貴局訂定該注意事項,似有適法性之疑慮。 四、超額教師問題,攸關教師基本工作權益,若未能做通盤之考量,對校園和諧之維繫,恐將有負面之影響。為避免日後之爭議,建請 貴局依「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暫行要點」,與本會進行協商,本會將無任感荷。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會、本會理監事、本會自存
|
相關附件一 | 下載「發文-09520124號.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