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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5/7/11 點閱人數: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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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修法擬允教師組工會--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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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修法允教師組工會 家長團體:反對到底
中央社 2006-07-10 22:45

(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十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最新的勞動三法工會法修正草案中,放寬教師組織工會。全國教師會今晚表示,這項修法將有助教師與政府的雇傭關係正常化,但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卻表示「反對到底」,並認為允許教師組工會,是草菅全體學生受教權的做法,家長將不惜上街抗議。

勞委會在最新勞動三法工會法修正草案中,放寬公務人員及教師組織工會、行使爭議權,但不能罷工,這項修正草案仍需經十八日的委員會討論定案後送行政院,全國教師會今晚獲悉這項消息後,對勞委會的做法持肯定態度,但家長團體卻堅持反對到底的立場。

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指出,全教會爭取組織工會的權益已四年多,修法允許教師籌組工會並不是「毒蛇猛獸」,而是有助教師與政府「雇傭關係」正常化,對此,全教會對勞委會的修法持肯定態度。

至於修正草案中教師不得罷工的條文,吳忠泰卻認為,教師應該享有罷工權,由於職業屬性,政府可以提高教師工會投票罷工的門檻,不應限制教師的罷工權。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卻說,任何企業與勞工的關係,都有一種「恐怖的平衡」,也就是勞工若無止境的罷工,將使得企業倒閉,但政府與教師之間並沒有「恐怖平衡」,政府不會倒閉,而遇上教師罷工時,家長也沒有制裁的力量。

林文虎又說,修正草案允許教師組織工會,卻又要求教師不得罷工,是「幼稚又可笑」的說法,一旦教師可以組織工會,教師工會將擁有三十萬的龐大會員數,成為台灣最大的工會團體,如此龐大的工會團體,要遊說、操作修法相當容易,教師不得罷工的條文,搞不好不到一個月就被修掉了。

他表示,修法允許教師組織工會是枉顧全體學生權益的做法,家長團體將反對到底,同時呼籲全國家長,用選票抵制贊成修法的民意代表,如果政府執意修法,家長團體也不惜走上街頭抗議。

勞委會工會法修法草案擬允公教人員組織工會
中央社 2006-07-10 20:26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日電)備受各界關注的公教人員組織工會議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最新的勞動三法工會法修正草案中,放寬公務人員與教師組織工會、行使爭議權,但不能罷工,這是勞委會歷來對公教人員籌組工會態度最開放的一次。不過,這項修正草案仍需經十八日委員會討論定案後送行政院。

根據現行工會法規定,各級政府行政與教育事業、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而先前勞動三法送立法院協商版本,對於教師、各級政府行政機關與公立學校公務人員的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規定。

勞委會最新的修訂草案,在工會法中規範,現役軍人及國防部所屬軍火工業的員工,不得組織工會,刪除教師、各級政府行政機關結社的規定。換句話說,公教人員可以組織工會,不過不可以罷工。


工會法修正草案 擬允公教人員組工會
【立報】備受各界關注的公教人員組織工會議題,勞委會在最新的勞動三法《工會法》修正草案中,放寬公務人員與教師組織工會、行使爭議權,但不能罷工。這是勞委會歷來對公教人員籌組工會態度最開放的一次。不過,這項修正草案仍需經18日委員會討論定案後送行政院。

根據現行工會法規定,各級政府行政與教育事業、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勞委會最新的修訂草案,除了現役軍人及國防部所屬軍火工業的員工不得組織工會,還將刪除教師、各級政府行政機關結社的規定。若此案通過,未來公教人員將可以組織工會,但不得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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