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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5/6/26 點閱人數:1946
主題
反對幼稚教育托兒化聯合新聞稿
內容
臺北縣、臺北市、基隆市、桃園縣、金門縣、連江縣教師會聯合新聞稿
發稿時間: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日

新聞聯絡人:臺北縣教師會理事長邱漢強0922998554/(02)29591170分機11
臺北市教師會理事長柯文賢0932308479/(02)25960780
基隆市教師會理事長蔡進裕0926072918/(02)24575466
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03)2804662
金門縣教師會理事長李榮團0935215655/(082)325454分機300
連江縣教師會理事長王連發0928534439/(083)622196分機116

期待「幼托整合」是提升幼兒教育品質,而非向下沉淪將幼稚教育托兒化

目前幼稚園招收四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其主管機關是教育局;而托兒所是招收一足月至未滿六歲之幼兒,其主管機關是社會局。當初規劃幼托整合就是因為主管機關之
不同及招收幼兒年齡層之部分重疊,以致四至六歲同齡幼兒可能接受不同的照顧品質,形成落差之現象。為促進相同教保品質並減少資源浪費,因此從86年底開始行政院即積極統整幼稚園與托兒所共同負擔之幼兒教保發展重責。

為讓幼稚園及托兒所能順利整合,教育部已積極在研擬「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目前草案已經出爐。教育部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研擬階段的過程中,並不希望將草案內容外流,全國教師會也不斷呼籲相關資料並不涉個人隱私,亦無保密之必要,且在立法、修法及政策形成之過程中,本即應公開相關資訊、廣納社會意見,才有助於將來之政策的推動與執行。在此,欣見教育部善納雅言,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分別在6月17、18、24、25日分別在中區、南區、東區以及北區辦理四場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雖然每場報名人數均在500人至700人之間,然各區幾乎都發生在報名首日即報名額滿的狀況,足見各界對「幼托整合」發展之關切程度。

目前最大爭議點在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第二條)中規劃幼兒園的入園年齡是2歲
至學齡前幼童,站在教育的立場,教師會強烈主張應更為3歲。環觀目前各國幼兒入園的年齡多為3歲,像是德國、日本、澳洲、中國大陸,而法國的入園年齡雖有2歲入園,然只有35%的比例,而3歲入園的比例則為95%。部分學者及家長積極主張將入園年齡降至2歲,是為因應目前雙薪家庭父母的需求,然站在幼兒教育的立場,3歲以前的幼兒更應重視家庭教育,此階段的幼兒仍應以照顧及養護功能為主,且家庭教育的功能應重於學校教育的功能。政府應該檢討相關社會福利政策,而非是不斷的想把幼兒拉離家庭、拉離父母。

針對草案,教師會主張國家應對弱勢家庭幼兒負完全之照顧責任,國家應優先對弱勢族群提供服務,對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應優先提供照顧。並具體提出,應設立單一窗口以達成便民之措施,除此之外也應立法明訂辦理幼兒身心障礙與發展遲緩業務之預算及參與訂定「補助辦法」之團體,以確保法之可行。

此外,未來托育中心或是幼兒園都應置專職廚工,為幼兒之營養、衛生及健康把關。目前許多公立幼稚園為進行人力精簡或組織再造方案,幼稚園的廚工採遇缺不補,非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立幼稚園都已採取遇缺不補的方式,更遑論其他私立幼稚園或托兒所,如此一來幼兒的健康著實令人憂心。

現階段還有一個最大的隱憂,目前幼兒教育機構是以私人設置居多,且托兒所與幼稚園的設備基準及師資差異極大,教育部會不會因為業者的壓力讓一些托兒所就地合法,或是降低幼兒園的設置標準及師資人員配置?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草案中,顯然教師的隱憂即將成真。以師資編置為例,目前幼稚園的編制是一個班須配置兩位老師,而未來一個班的規定更為「凡有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其配置之教保人員,至少應乙名以上具幼兒教師資格」(草案第22條),在經濟因素考量之下,還會有機構配置願意投入經費每班編制兩名教師嗎?以目前規劃的方案能達到理想而往上提升?亦或將整體幼教品質向下沉淪而將幼稚教育托兒化?

教師會在此也強烈疾呼,為減輕家長負擔,教師團體反對幼稚教育高學費化,應在收費條文中明訂主管機關得訂定收費之上限規定(草案第55條),我們不願意看到幼兒教育也隨高等教育一樣淪為教育商品化的下一個犧牲者。

為了我們的孩子,我們衷心期望並提出懇切的呼籲,教育部應尊重教師對幼兒教育專業的意見。最後提醒,幼托整合之後,幼兒園的主管機關確認在中央為教育部,在地方為縣市教育局,為避免幼兒教育因幼托整合排擠到原有之教育經費,建請教育部精算出幼托整合後,社政移入教育部(局)之人事及業務等經費,並修「教育經費編列管理法」,將前述經費外加於21.5%之外,以確保原有教育經費不致被排擠,亦不影響幼稚教育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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