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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5/4/12 點閱人數: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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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職員月退將改採八五制 --聯合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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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月退 改採八五制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完成「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月退條件由「七五制」改為「八五制」,即退休年齡和年資相加須滿八十五。
草案也取消年滿五十五歲、自願退休,得加發五個基數的「五五優退方案」;並研議把教職員退撫儲金提撥率上限,由目前的百分之十二調漲到十五,教職員每月將多提撥幾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
教育部表示,相關內容攸關廿多萬名公立學校教職員權益,所以還要徵詢各縣市及教師會意見,送立法院審查才能定案,最快明年才可能實施。
教育部人事處長朱楠賢說,目前規定,教職員月退採「七五制」,即年滿五十歲,且有廿五年資歷;或滿六十歲,有十五年資歷才能領月退。以後月退採「八五制」,即年齡、年資相加八十五以上才能月退。
草案還規定,教職員任職滿五年,且年滿六十歲;或任職滿二十五年者,「應」准予申請退休,即提出申請,只要條件符合就要准退。
另外,任職滿廿年、任職滿十年且年滿五十歲或「任本職務最高職等最高年功俸滿三年」者,「得」准予申請退休,即可視地方財政、人力需求決定是否准退。
全教會指出,考量壽命延長而延後教師退休年齡,但若斷然阻止資深教師退休,流浪教師將更無機會任教。

【2006/04/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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