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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會徽」徵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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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會徽」徵選活動計劃 一、 活動目的: 全國教師會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成立以來,會務運作愈趨多元,與外界接觸範圍愈趨廣泛,為尋求足以代表本會之標幟,增進會員教師認同及國內、外各界人士對本會之認知,爰徵求會徽設計。 二、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三、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不限。 四、 評審標準: 1.表現本會之「組織主體性」、「教育專業性」、「社會公益性」、「參與國際性」等精神。 2.須含向日葵花朵之意象。 3.應用於各式文宣載體時不影響圖案兼顧整體視覺美感和表現力,例如,在巨型旗幟或小型名片上的使用。 4.符合當代美學藝術要求。 五、 評審方式及得獎名額: 初選:由全國教師會成立評選小組,遴選5件入選作品。 複選:採網路投票方式,將初選入選作品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www.nta.org.tw,依投票數結果決定。 六、 獎勵辦法: 經複選評審後,第一名頒給獎金2萬元及獎狀一只;其餘得獎者各頒給獎金5千元及獎狀一只。 七、 收件期限: 於九十五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五時截止收件,以郵戳收件為憑。(若報名作品件數未達10件,本會得延長收件期限) 八、 報名方式及作品規格: 1.每一作者參選作品件數不限,但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為限。 2.標誌尺寸為15cm×15cm,彩色稿與黑白稿各一式,彩色稿以不超過四色為宜。(彩色稿部分,請詳細標列CMYK印刷用色) 3.圖稿請裝裱於200磅A4黑色卡紙上。正面不得出現任何個人資料或記號。(建議加覆描圖紙以保護作品) 4.請繳交電子圖檔光碟,包含設計圖向量檔與JPEG圖檔,兩種檔案都必須為CMYK檔,JPEG圖檔解析度不得小於300dpi。 5.報名表(參閱附件)請以Word檔與圖檔存於同光碟一起繳交,其中設計理念說明字數以500∼800字為限。(每一件作品請附一份報名表) 6.以掛號郵寄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99號4樓之1,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全國教師會會徽徵選」字樣。 九、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須另行繳交原始設計電子圖檔,其著作權歸「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所有,並放棄著作人格權。 2.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除保有刪改、修飾權,並有印製、宣傳及刊登之權利,不另致酬。 3.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除追回所有獎勵外,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 4.參賽作品概不退件,未達評審標準,獎勵得予從缺。 5.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將參選作品掃描製成光碟供內部建檔使用。 6.填妥徵選報名表格即視為認同徵選辦法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補充規定之。 7.本活動辦法公布於全國教師會網站:http://www.nta.org.tw。 8.上網公告後開始收件,評審完成後除專人通知得獎者外,並將結果公佈於網站。 9.活動聯絡人:邱議鋒 洽詢電話:(02)25675117#29。
全國教師會會徽徵選報名表 設計理念說明:(以500∼800字為限)
作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聯絡地址 電話 手機 電子郵件 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 備註 註:請將作品光碟連同本報名表(A4規格輸出),於九十五年四月十五日前掛號寄至全國教師會: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99號4樓之1,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全國教師會會徽徵選」字樣。洽詢電話:(02)25675117#29邱議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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