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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政策部主任/黃志宏 公告日期:95/2/20 點閱人數: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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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退休新制 明年上路-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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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務員退休75改85,教師部份是否跟進,請電25960780-109政策部黃老師,謝謝!

公務員退休新制 明年上路

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公務人員的退休制度出現重大變革。考試院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明訂未來公
務人員年齡須達六十歲以上、服務年資須滿廿五年,或是年齡滿五十五歲、服務年資滿三十
年,才能支領月退休金。新制預計在明年元月實施。
由於前述「年齡」加「年資」的總和是八十五,新的退休制度簡稱為「八五制」。
公務員多達六十萬人,銓敘部長朱武獻說,這個案子一開始可能牽動到的多是四十多歲的公
務員。
為避免對現職適齡公務員衝擊過大,法案中也增訂十年「過渡期」的保障條款,對於符合現
制退休年齡、服務年資加上年齡之指標數屆滿七十五的公務員,訂定請領月退休金的彈性作
法:在新制施行的前十年,公務員在年資與年齡合計數符合各年度適用指標數時,也可以領
取月退休金;等到第十一年時,全體公務員才一體適用新制。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正的草案首度納入展期年金及減額年金的制度設計。
「展期年金」是指:公務人員如果未滿六十歲就打算退休,只能等到年滿六十歲才能領月退
金。
「減額年金」是指:如果未達六十歲就退休並堅決要領取月退俸,則每提前一年退休,其終
身請領月退休金都要扣減百分之四,最多提前五年減額百分之廿,也就是年滿五十五歲以上
才適用。
為配合「八五制」,修正案也一併取消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即所謂「五五制」的規
定。另增列公務員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等條件辦理退休的彈性放寬條款,明
訂公務員因上述原因遭到裁員時,只要符合「任職廿年以上」、「任職滿十年以上、年滿五
十歲」或「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者,都可以自願退休,但只有符合第一
項條件者才可以請領月退休金。
外界詬病的退休公務員轉任政府出資成立財團法人、坐領雙薪問題,修正案也首度明確規範
,退休公務人員只要轉任政府捐助經費達法院設立登記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財團法人
職務,必須停領月退休金。

【2006/02/17 聯合報】
2006.02.17  中國時報
公務員延退案 試院會通過 資齡合計 八五才能領月退
林庭瑤/台北報導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考試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延齡退休制度方案,未來公務人員
達六十歲、服務年資滿二十五年,或是五十五歲、服務年資滿三十年,才能支領月退休金,
另有展期及減額年金制度配套。預定明年一月上路,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為減緩衝擊力度過大,明年「八五新制」實施起有十年過渡期。接近退休年齡的公務人
員,「服務年資」加上「年齡」需滿八十五,才能領取月退休金,並以逐年加一的方式,直
到十年結束,作為配套。當十年過渡期結束,所有公務人員全部適用新制。

新規定首度納入展期、減額年金的制度設計。例如說,如果老王還沒到六十歲就決定退
休,他只能等到六十歲後才能領月退休金,這是「展期年金」;如果老王堅決要領到月退俸
不可,每提前一年退休,月退休金就扣減五%,最多提前五年減額二十五%,稱為「減額年
金」。
為減輕退撫基金的財政負擔,未來公務員領取月退俸的額度全面降低,包括:取消「五
五專案」,即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的規定;原規定月退俸以退休當月薪資為計算標準
,改以最近三年的平均薪資;原本退休金未滿半年以半年計,現改為按月計算。
張俊彥表示,考試院已通過公務人員延退方案,將送到立法院審議,銓敘部也將密集協
調國防部與教育部,同步調整軍公教人員的延退制度。
公務員月退 延到60歲25年資
18%改革法制化 試院推動修法
自由時報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考試院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未來公務人
員年齡須達六十歲以上、服務年資須滿二十五年,或是年齡滿五十五歲、服務年資滿三十年
,才能支領月退休金,另有展期及減額年金制度配套。
展期年金就是公務人員若未滿六十歲就打算退休,只能等到年滿六十歲才能領月退俸。減額
年金是指,若未達六十歲就退休並堅決要領取月退俸,依規定每提前一年退休,月退休金就
扣減百分之四,最多提前五年減額百分之二十。修正草案刪除了五十五歲自願退休加發五個
基數一次退休金的規定。
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公務人員支領月退休金有二個條件:一是服務年資滿二十五
年,年齡達五十歲以上;二是年資滿十五年、年齡達六十歲以上。
銓敘部長朱武獻受訪時指出,將得支領月退休金的年齡條件向後遞延,是為因應人口結構高
齡化的社會發展趨勢,避免造成公務人力產生經驗斷層和人力資源嚴重浪費等問題,草案構
想能自明年實施。
修正草案對施行前已在職公務人員訂有保障及過渡規定,官員舉例,接近退休年齡者,年齡
加上年資須達「指標數」八十五以上才能支領月退休金,介於七十五與八十五之間者,方案
實施後有十年過渡期因應,第十一年開始,所有公務人員全數適用新制;新制對於支領一次
退休金人員及屆齡和命令退休人員均不受影響;方案實施前已符合「任職滿二十五年且年滿
五十歲」條件者,保障適用原規定,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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