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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課程暨教學部主任/葉蕙芬 公告日期:95/1/9 點閱人數: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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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行政系統成績輸入之文字敘述部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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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民國93年12月31日修正) ,與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民國94年8月22日修正),對於當中文字評量部份已經由修正為「……學生成績評量紀錄以量化紀錄為之;輔以文字描述時,應依評量內涵與結果予以說明,並提供具體建議。……」亦即台北市的校務行政電腦系統有關成績輸入之文字描述部分,可不必輸入,但目前該套系統若文字敘述部份未輸入,成績將無法完成。本會除已經向教育局與資訊室查詢證實,並發文建請教育局儘速在本學期結束之前完成電腦系統的更新修正,不至於造成是項政策在執行上之落差與不便。今天下午,本會理事長將前往台北市教育局,會再次針對本問題向教育局進行當面的反應。除此之外,本會還會持續關注其進程,若有疑問,請電25960780-109政策部黃志宏或課程暨教學部葉蕙芬,謝謝。
相關附件一
下載「發文-09510003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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