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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4/12/7 點閱人數: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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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社論-教師評鑑計畫不宜貿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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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評鑑計畫不宜貿然實施
立報社論941007

教育部前天做出決定,表示將於下學年度起試辦國中小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這項評鑑計畫初期將以自願參加為原則,鼓勵學校申請試辦,預計試辦到98學年度,屆時如果教師評鑑辦法通過,即可正式實施。教育部並且強調,試辦教師評鑑目的是為促進教師專業能力提升,與教師成績考核、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及考績無關。對於自願參加評鑑的教師,學校應根據評鑑結果給予肯定和回饋,對教師個別需求或教學有困難的教師,學校得提供適當的協助;而經學校教師評鑑小組認定未達規準的教師,應在接到通知一個月內,由學校評鑑小組與受評老師共同規畫協助成長計畫並複評。

從這大體上的計畫來看,教育部目前試圖將此項評鑑與敏感的教師淘汰機制及考績脫勾,以化解教師們可能的疑慮與反彈;另一方面,也對於目前如同燙手山芋般的不適任教師問題,採取較為積極的處理方式。因此,整體來看,這項評鑑計畫在目標與原則上,似乎沒有太多令人詬病之處。

然而,任何政策若只有良善的動機與架空的原則,並不足以保證其可行性,而其實施的結果,若不是淪為形式化,就是為了硬求貫徹造成怨聲載道。以目前大學所實施的教師評鑑來看,目前這項評鑑在各校基本上僅止於「參考用途」,其實,也就是僅餘形式上之意義。這個結果並非執行不力所造成,而是在於,教師評鑑牽涉甚廣,專業能力、教學熱情與技巧、學生學習成果與滿意程度等等,難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例如,一名專業能力甚佳、教學內容豐富,但教學技巧平平,而且對於學生要求甚嚴的教師,我們大概已可預料其在評鑑方面的「下場」,恐怕將會有極大的機率落後於那些「糖果型」──好吃、易入口卻不營養──的教師。其實,不僅是教學這一行業如此,任何牽涉到人與人直接互動、接觸的行業,例如醫療、心裡諮商、社會服務等等,由於牽涉到服務接受者多樣的特性、情境、資源等等,因此都很難對其成效進行一種標準化的評鑑。

當然,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輔導、處理是必要的,但是,這應該是透過教師專業社群內部自我控制、督導等自治紀律的建立來達成,才能是可長可久的。而教育部規劃透過評鑑機制,對於未達規準教師進行「準強制性」的「輔導協助」,此一作法所將造成的標籤效果,恐怕不但無法達成目的,反而會使那些因為各種因素而評鑑表現欠佳的教師,在專業尊嚴上受到嚴重戕害,而過早的退出教學行列。因此,對於這一部份教師,所應採取的方式應是提供資源協助形成專業社群,透過內部資深專業者的督導方式,來追求其專業成長,方能符合專業之需求與實際。

這幾年來,教育部所推出的許多政策,幾乎都在實施後被證實其閉門造車的非現實性,眼下看來,這一評鑑制度若是執意推出,大抵將不脫此一命運。或許,我們該想辦法辦理個對於教育部的評鑑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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