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4/11/21 點閱人數:1299
主題
全教會臨代會對教師退休待遇調整之提案與決議內容
內容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第四屆第二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時 間:94年11月20日(星期日)10時20分至16時40分
地 點:台北市博愛國小/多媒體教室
主 席:吳忠泰

提案討論
編 號:1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有關本會對教師退休及待遇調整之因應立場、策略及完整論述方向,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理事會於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決議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相關紀錄如附件一。
(二)自總統於國慶日宣示將公部門退休金優惠存款改革列入重大項目之後,各地教師對於媒體報導內容及執政者所操作的方式紛紛表達不同意見。
(三)退休給付是依法請領,本會理當維護會員權益,如需改變,也應要求政府循正常法制程序始得調整。
(四)辦公室基於職責,雖有一定之努力,但會員意見不一,差距甚大,對於歷史進程與退撫基金現況,會員之認知亦有增進之必要(相關工作紀錄如附件及特刊)。
(五)為求周延考慮不同世代教師之立場,確立本會對退休甚至待遇調整之完整主張,謹請各會員代表深入討論,審慎決定。
(六)羅列思考點供參:
1.退撫基金提撥率合理值。
2.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監理委員會之運作。
3.教育經費編列及管理法與退撫經費之關係。
4.公保養老給付之計算。
5.所得替代率調整之態度。
6.政治力之運作。
7.選舉策略之運作。
辦 法:請開放思考。
決 議:
一、 本會對退休待遇之態度:
1.退休待遇可以調整,但必須循法定程序兼顧程序正義。(66票)
2.退休待遇,不可以調整。(9票)
表決結果:退休待遇可以調整,但必須循法定程序兼顧程序正義。
(教師之待遇、退休均以法律定之,本會尊重法律程序,也要求政府尊重程序。)
二、 本會訴求與行動方案:
1.就本次「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部份:
(1) 譴責粗暴剝奪,不經聽證程序;譴責鴨霸施政,不管上位法制配套;譴責污名化公部門受雇者。
(2) 批判:改革內容竟然是「減基層不減高官」不配稱正義改革(朱部長分文未減)。
(3) 批判:將公務員方案移植到教育人員將嚴重扭曲校園生態。
(主管非主管的關係不能用到校園;採計最後一年加給的後遺症;採計學術研究費的後遺症)
(4) 推動修法:由常務理事會負責提出本會在法律與命令的修正文字。
【贊成修正動議:82票;反對修正動議:1票】
【授權常務理事會部分:贊成:75票;反對:3票,並將草案文字先提供會員代表參考。】
(5) 支持訴訟:以五大理由及行政配合支持訴訟(方案實施日)。
(6) 政府如不在94年11月30日前做出善意回應,本會將隨時進行沒有強度上限的抗爭。
2.就退撫基金部份:
(1) 全面結合各工會,徹底掃除各種公共退休基金弊端:
甲、至法務部檢舉:去年立委選舉前,四大基金與金控公司共同拉抬護盤與提供政治獻金之間的曖昧關係。
乙、要求法務部調查歷年來退撫基金主委、副主委及財務組長的國內外財產變動。
丙、要求法務部調查吳淑珍當年購買聯發科與四大基金同步跟進的「巧合」。
丁、要求法務部調查總統搞十八「趴」改革是否為了「改造台銀賣相」及「營造每年五百億理財商機,圖利於二次金改的終極財團」。
(2) 退休基金管理監理機制必須徹底改造:
甲、本會強烈請求立法院對於退撫基金管理與監理機構要全面再造。
乙、痛批政府將國家負最後支付責任當成可以把基金亂搞的藉口。
丙、在釐清法制確認前述責任之虛幻並追回未實現虧損後,本會將研究:要求基金改由受益人代表自行監理並任用管理人員。
(3) 若以上主張未獲採納,本會不排除主張更激烈的全面結清新舊制年資,儘速推動更新的退休新制。
三、 成立「教師退休制度調整因應小組」:成員11位;由7位常務理事及理事長考量不同世代平衡,另聘4位小組成員,並於大會結束後二日內將名單以e-mail方式週知會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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